癫痫男病发期起杀念 刀向亲生儿和侄子致一死二伤
虎毒不食子,但芦溪一个丧心病狂的父亲,却在癫痫病发期间愤起杀念,举刀砍向自己的亲生儿和侄子,造成一死两伤。近日,芦溪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被告人刘某因患癫痫,长年在家并抚养两个儿子,妻子则在外务工。2013年11月29日18时许,刘某与两个儿子一起看电视,他突然想到自己没有工作能力,两个儿子以后会跟妻子走,再加上自己长期以来的怨气,竟产生了杀害儿子的念头。他用茶树棍击打大儿子刘一(14岁)的头部,并连砍数刀致其当场死亡。之后,他又企图杀害小儿子刘二(6岁)和侄子刘三,直到亲戚赶到现场才被控制。 案发后,经宜春赣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某作案时患有癫痫,脑外伤及癫痫导致器质性人格改变,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在作案时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记者陈璋) (文中被害人均系化名) |
关键词:刘某,亲生儿,病发,刀砍,作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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