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一万四上幼师证书不被承认 学校法人获刑
本报2013年11月13日版样 沈阳师联幼师学校法定代表人石某因虚假宣传被惩处 本报曾予以报道 沈阳师联幼师学校学生小杨,在先后向学校缴纳了1.4万元的各项费用后,其所获得的6个证书竟是学校私自发放、不被社会所认可的。本报曾报道过的这件事如今有了最新结果,7月31日,沈河区法院公布的判决文书显示,该校法定代表人石某因涉嫌虚假广告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学校发的六个证全没用 2011年8月,小杨初中毕业后,家人想让她找个幼师学校。小杨的母亲齐女士上网搜索到沈阳师联幼师学校,“网上宣传特别好,写着毕业以后给大专文凭,而且还包分配。” 齐女士带着孩子去学校进行了一番考察。随后,齐女士陆续向学校缴纳了1.4万元。2013年,小杨拿到了学校颁发的终身教育创意建构资格证书、幼儿教师进修证书、双语教师资格证、师联教育终身教育资格证书、幼师学校学业证书、学前教育结业证书等。 可是,齐女士发现这些证书在社会上不被认可,于是找到了教育部门。沈阳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查看了小杨的6个证书,表示 “社会承认的学历证书,必须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钢印,这些证书上,全都是师联学校自己盖的章。这种行为属于私自发证,没有任何意义。” 虚假宣传骗来131名学生 被骗学生远不止小杨一人,多达上百人。被骗学生们纷纷到教育、公安等部门寻求帮助。事发后,沈阳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积极出面与学校进行沟通,学校方面为小杨等学生办理了退费等手续。 与此同时,沈河警方也对此案进行立案并展开了调查取证,并将学校法定代表人石某抓获。2013年11月17日,石某被沈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2月23日,石某被依法逮捕。 经审理查明,自2013年7月以来,石某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通过夸大事实的虚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对外宣传,招生办学,从中非法牟利。经辽宁宁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年7月1日至10月31日,通过网络(合并招生简章)共计招生131人,实际收费128万余元,盈利308000余元。 他被判刑但招生宣传没改 今年7月31日,沈河区人民法院公布判决文书显示,石某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虚假广告罪。鉴于其系初犯,自愿认罪,且赃款已经部分返还给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如今,判决文书早已生效,石某也已经刑满释放。然而,在沈阳师联幼师学校网站上的宣传仍没有修改:“学校拥有优秀幼师专家数百名……25年的办学历史,诚信教学,承诺100%分配工作,我校的数千名学生无一例外……师联作为全国最早培养幼师的专业学校,已得到教委,教育局的认可,并批准我校毕业的学生均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 8月1日,记者以学生的名义与该校老师取得联系。对于此前曝光的问题,即使学校法定代表人都已经因此判刑,这名老师仍予以否认,并表示这一切都是假的,学校可以颁发大专学历和办理幼师资格证,而且证件全都是真的。 要拿大专证还得另报班学习 在学校新闻中,学校晒出了给学生们颁发相关证件时的照片进行证据。当记者准备进一步细问时,该名老师可能是有所警觉不愿多说,并一再索要记者的电话…… 经了解,沈阳师联幼师学校并不具备直接颁发大专毕业证的资格。学生们要想获得大专毕业证必须参加学校与电大合作的大专班,参加相关的考试,并且考试合格后才行。 沈阳市教育局幼师资格证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幼师资格证归省教育厅主管,而且获得学前教育的教师资格证,有严格的专业限制,学历也必须在大专以上。在沈阳师联幼师学校就读的学生只有拿到大专毕业证,才有资格获得幼师资格证。(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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