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伤人后七天无音讯 自首后称是去找朋友借钱
6月20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熙春路延长线上的融城大酒店前,发生了一件离奇的肇事逃逸案,小车撞倒电动车后,小车驾驶员将伤者拖到了路边,并谈判了约15分钟后,小车驾驶员留下伤者独自驾车离开了。 6月30日,我们从雨湖事故交警处得知,驾驶员周某已于两天前投案,他供诉离开的理由是:“我四处找朋友借钱去了。” 事发现场 肇事者与伤者谈了15分钟 事发当晚11点左右,民警到达现场时,只见到倒在路中央的电动车,和坐在路边的伤者侯某。 经医院检查,50岁的侯某,右腿腓骨骨折,他对事故民警说:“那个小车司机撞倒我后停了下来,把我拖到了路边,他说身上没带钱,要去向朋友借,让我等一会儿。”侯某说,他也没记住车牌,只晓得是一台黑色的小车。 虽然融城大酒店路口没有监控,但交警查到了柏荫路百姓家园路口的监控,显示这台肇事的95款黑色凌志小车在当晚11点19分停在了路边。 监控里,一名身材较胖,穿条纹上衣,黑色短裤的男子从车上走下来,先查看了车头的痕迹,然后又上车熄了火,之后离开车一边打电话,一边走到了路口的一个超市门口,过了几分钟,又重新上车离开。 说好的借钱赔偿却没有音讯 根据监控显示的车牌为粤BG5E16,交警查询到这是一台套牌车,无法从车牌上找到车主。 事情过了3天,肇事司机却并没有如当时所说的,借到钱就去找伤者。 6月24日,警方锁定了肇事车的行车轨迹。第二天,在江麓二食堂附近,找到了停放在路边的肇事车,“车的左前角有明显碰撞痕迹,与事故现场痕迹吻合。” 车主会不会弃车逃跑呢?一组民警24小时蹲守车辆,另一组在附近寻找线索。附近的店主反映,这台凌志车以前没看到过,也从没有长时间停在这里,这次很反常,已经停了3天,也不见有人开走。 肇事者投案自首 6月27日,通过技术手段侦查,民警终于得知了肇事车主的身份:38岁的周某,住在雨湖区工人新村,曾有过吸毒史。 当天上午,民警赶到了周某的住处扑了个空。 下午,当民警想通过其它手段找出周某时,他却主动出现在了事故中队的门口,“人是我撞的,我来投案自首。” 审讯中,周某矢口否认了逃逸的罪名,“我不是逃跑,而是去借钱,当时侯某也同意了。”6月30日,周某对侯某的民事赔偿已经完成,但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湘潭晚报记者 吴珊 通讯员 刘锐琪) |
关键词:民警,周某,侯某,借钱,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