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官既涉贪 谈何聪明
漫画/朱慧卿 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督查三处原处长李学智涉嫌受贿罪,2012年9月被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认定受贿36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2年。被告人李学智与西城区检察院分别提起上诉和抗诉。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二审刑事判决书,认定李学智向河南新亚纸业董事长宋某索贿190万元,“依法应从重处罚”,判处李学智有期徒刑14年。判决书显示,李学智利用环保部官员的身份向企业索贿,过程中非常注意安全,当面检查被索贿企业老总手机通话记录,并曾要求对方脱衣服洗澡后再谈钱。(6月28日《南方都市报》) 又是检查被索贿企业老总的手机通话记录,又是要求对方脱衣服洗澡后再谈钱,李学智真够狡猾的。类似的贪官其实并不少,浙江台州一贪官受贿40万元,却反过来让对方写一张借条;安徽省定远县原县委书记陈兆丰受贿有三原则:“办不到或没法办的事情不收,领导或熟人托办的事情不收,嘴巴不严的人不收。”再比如有的官员善于雅贿,不收真金白银,热衷于名人字画,本是真迹却冠以赝品;至于前台扮红脸,让妻子儿女幕后唱白脸收黑钱,更是惯用手法。 贪官收钱如此狡猾,无非有两个考虑:一是担心其受贿行迹被行贿者记录,留下把柄遭后者要挟;二是担心日后被查,即便行贿者咬定行贿,但只要抵死不承认,或许能逃过一劫。只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李学智处心积虑地打算盘,仍然东窗事发。不难想象,一些贪官很容易迷恋自己的受贿逻辑,这次耍巧没被发现,他只会更加自负,更加贪得无厌,而不是收手。如此一来,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如此处心积虑地耍鬼主意,为何不老老实实地遵纪守法?一个很显见的事实是,这些贪官知法懂法,更知道贪污受贿所面临的刑罚,不然不会这么“谨慎”。既然如此,仍然铤而走险,要么太相信自己的“智慧”,要么低估了反腐的力度与效率。 《礼记·中庸》中说,“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即便没人知道,也不能放纵自己。“万分廉洁,止是小善;一点贪污,便为大恶。”一些官员刚开始受贿时常常安慰自己,收点小钱没什么。殊不知,从蚁贪到巨蠹并不遥远,“一念之欲不能制,而祸流于滔天”。至于高估自己的演戏本领和敛财手段的贪官,其实更是愚不可及,“好船着溺,好骑着堕,君子各以所好为祸”,越自以为聪明,越容易摔跤,聪明反被聪明误。真正有智慧的官员,就应该把聪明才智放对地方,做到不贪不占,慎初,慎独,慎微,慎权。(王石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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