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广州市农业局:举报农产品违法最高可奖10万元

来源: 南方日报 作者: 2014-06-30 09:19: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29日,广州市农业局通报称,广州市农业部门坚持教育与执法并举,强化与公安机关的联动,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药物及滥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去年以来,全市立案查处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398宗,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1宗,涉案49人,判刑10人,其中1人被判刑10年。

广州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农产品一律停止上市,含有禁用药物的彻底铲除、销毁,情节严重的顶格处罚,最高处以10倍涉案货值的罚款。对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药物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有关法规,最高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涉案货值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一律列入“黑名单”管理,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的地区和问题,一律由上级农业部门对下一级农业部门挂牌督办,直至消除隐患。对举报涉嫌违法犯罪属实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一律予以重奖,最高可奖10万元。

广州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称,近期,广州市各级农业部门将向全市各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种养户及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发出《农产品及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告知书》,明白告知农业生产者应履行的法定职责和违法责任,告诫农业生产者遵法守信、切勿以身试法。各级农业部门将继续采取最严措施,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药物及滥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市农业局表示,欢迎社会各界举报涉嫌农产品及农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的行为。举报一经查实,一律予以重奖,最高可奖励10万元。举报电话:12345。 (记者/成希 通讯员/许琳)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门,广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违法犯罪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