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村民养狗不看家 专门捕龟等“野味”触犯法律
今年5月中旬,有网民在霍山县衡山论坛发帖称:“诸佛庵镇大干涧村有人常年用狗逮野生动物,严重破坏了当地的野生动物资源,请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这种违法行为。”当地森林公安部门按照线索,于日前成功破获该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 在网上看到举报帖后,诸佛庵森林派出所民警深入大干涧村,开展摸排行动。大干涧村20个村民组701户,办案民警走访了263户。5月31日,一条线索反馈到诸佛庵森林派出所,大干涧东冲林场有个姓洪的山民最近可能在捕猎野生动物,他有辆红色摩托车,牌照为皖NDP129,而且车架后面经常带个大箱子样的东西。经过网上查询,摩托车主为大干涧村民刘某,其丈夫姓洪。所有信息都指向洪某某有重大嫌疑。 侦察民警来到洪某某家中,洪某某不在家,肥东籍民警丁路,利用其外地人的面孔,与洪的儿子攀谈,证实洪某某用狗捕龟。为不打草惊蛇,侦察民警当日撤了回来。6月7日,洪某某坐车回家。派出所民警于半路将洪某某截获,当场从其挎包里查获夹板龟5只。 经查,洪某某自2013年夏开始,从湖北购买两条经过训练的狗,在大干涧、小干涧等村猎捕省重点保护动物黄缘闭合龟。现已查明,洪某某共猎捕黄缘闭合龟5只,收购2只。其中已经出售2只,这次的5只是准备卖到合肥市,在到镇上交易途中被依法查获。 至此,网络发帖举报的非法收购、猎捕野生动物案件,历时20多天成功告破。(六安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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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