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热点聚焦

报复老婆出轨 男子骗情敌之妻签名伪造250万欠条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高寒潇 2014-06-26 08:28:57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一段婚外情,让两个家庭两败俱伤,四人因此离婚。

  然而,对他来说,走出围城,并不意味着“婚姻之战”的结束,250万元,他定下了埋葬这段婚姻的价码,并精心策划了一场骗局,利用伪造250万元欠条,将第三者告上法庭。结果,在这场虚假诉讼中,他东窗事发了。

  近日,苍南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并一审宣判了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为报复,他假扮司机获签名,并以此伪造欠条

  程某,苍南人,今年40岁。在发现妻子丽丽的婚外情之前,他长年在外务工,留妻子在家独自照顾孩子。

  2009年7月,丽丽认识了本地人成某,并且发生了关系。

  程某隔段时间便会回趟家,渐渐地,他发现丽丽身上有些不对劲,她经常借口外出,对自己的态度也总是不冷不热。

  于是,程某请人帮忙对丽丽展开了调查。2010年7月份,他得到了成某与丽丽同去兰州的机票信息,并有一小段丽丽与成某密会的偷拍视频。

  随后,程某通过他人,要到了成某妻子汪某的联系方式。

  7月末,他给汪某打电话,“你老公出轨了,我手头有证据,你要不要看一下,我人在外地不方便,到时候会让司机送过去。”程某说。

  在灵溪镇一家茶馆,程某假扮成司机出现了,他带来5张光碟交给汪某,并以汪某拿了光碟为由,让汪某在几张空白A4纸上签了字,他说,这是用来确定双方属“同一阵线”。

  随后,程某利用汪某的签名,伪造了其于2005年8月份至2010年8月份,参与成某所投资的编织袋厂的资金收条,和购买房子定金退还款的欠条共计4份,涉案金额达人民币250万元。

  法庭上,程某伎俩被揭穿,终获3年有期徒刑

  婚外情被揭开后,程某与丽丽于2010年11月29日经法院调解离婚,成某与汪某于2011年3月9日协议离婚。

  为使欠条逼真,制造出自己与成某有生意往来,2012年5月12日,程某往成某的工商银行账户汇了1万元。

  一切准备就绪,两天后,程某向苍南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成某、汪某返还其欠款共计250万元。同年7月13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汪某说这欠条是程某伪造的,自己并不知情,并向法庭申请笔迹、指纹等鉴定。经鉴定,欠条上的内容(签名、日期除外)均是程某笔迹,而非汪某所留。在法院审理期间,汪某和成某以程某涉嫌诈骗罪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2012年10月13日,东窗事发的程某,以原被告双方拟庭外和解为由申请撤诉,后被法院准许撤诉。10月14日,程某被苍南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今年3月14日,公诉机关向苍南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于当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后,法庭认为,被告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企图通过虚假诉讼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6月1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其汇入被害人成某账户的赃款人民币10000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关键词:开庭审理,有期徒刑,人民币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纪丽娜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