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认识检察院领导可帮捞人 骗200万被捕
自称认识省检察院领导,打着可以“走后门”帮人“捞人”的幌子,陈某骗得一名被害人钱财200余万元。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获悉,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 现年46岁的陈某是广州天河一名普通打工者。2012年4月,被害人邓某的朋友何某因受贿被韶关市检察院抓获,邓某为此找到陈某帮忙。陈某自称认识广东省检察院领导,能够帮助邓某运作,疏通关系并放人。 2012年4月15日晚8时左右,邓某在天河区天河大厦停车场,将首期200万元“送礼费”以现金的形式交给陈某。半年后,何某被广东省翁源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陈某又以要请律师上诉为由骗取邓某人民币4万元。眼看“捞人”无果,邓某于2014年1月22日报案至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陈某同日被抓获归案。 据悉,自2010年以来,天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以帮助解除羁押、取保候审、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为由诈骗当事人家属案件10件11人,涉案金额高达465.6万元。 (记者章程 通讯员顾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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