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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担保公司作掩护 承诺高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2014-06-24 1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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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高额利息,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吸纳资金,虚假的投资项目,所吸纳资金用于高风险投资。省城一80后在“创业”中竟然走上了这样一条邪路。近日,济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打掉了这个利用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作掩护,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团伙。

80后做生意赚了钱

试水投资担保公司

23日,记者从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杜某,“80后”,前些年做建材生意赚到了钱,正在筹划着人生的第二次创业。在亲戚的介绍和帮助下,杜某注册成立了山东华东投资公司。王某彬、宋某带着业务团队来到了华东公司,经过一番周密的谋划,公司印制了大量的宣传彩页和传单,宣传该公司的投资项目,承诺给予投资者18%的年收益,投资还送包括ipad、食用油、电饭煲、大米等礼品。

同时,杜某在外地找了一家合作公司,签订了用款协议,谎称合作公司需要1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华东公司所征集的资金完全用于合作公司的投资。先后有五十余名群众将钱存到了公司。

民警果断出手

斩断黑色资金链

经侦支队的侦查员通过调查发现,该公司首先存在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同时,该公司所吸纳的投资者资金确实有部分汇往合同中所写的外地某公司,但这部分资金占总吸收资金仅不到30%,其余的钱仍然留在华东公司的账面上,华东公司转而用这部分资金放高利贷,收取高额利润回报,其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6月5日,经侦支队民警对该公司依法进行了查处,共追缴赃款136.9万元。现嫌疑人已被取保候审,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嫌疑人自述行业潜规

吸储放高利贷风险大

通过与涉案单位华东公司杜某及王某彬、宋某的交流,以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代表的民间理财机构的经营乱象浮出水面。

记者:借款公司是否真实存在,他们给予你们多少回报?

杜某:借款公司确实需要资金,但没这么多,他们只需要30万,我和他们签订了两份合同,给外人看的是需要100万的。我借给了他们不到30万元,为期半年,他们支付20%的利息给我。

记者:你们向投资者承诺这么高的利息,你公司如何能够兑现?

王某彬:投资人把钱交给我们,图的就是利息高,相关经营和资金操作他们从不过问,前面投资者按月领利息,后面还有投资者不断地入局,只要公司有资金不断地进入,投资者不出现集中挤兑的情况,就不会出问题。公司拿投资的钱去搞高利贷,风险是有的,但高利贷周转快,利润高。只要高利贷能顺利收回来,公司就能经营下去。(本报记者 杜洪雷 通讯员 鲁亮)

关键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担保公司,掩护,男子,80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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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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