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城投原老总涉嫌受贿滥用职权获刑15年
6月20日,东方法院对东方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539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李某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记者 罗晓宁 通讯员 李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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