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冒港商用假名骗9女50万元 被判刑九年半
一名28岁的广西籍男子假冒港商,接连骗了9名女子共计49.6万元,该案23日上午在广州海珠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被告人朱某假名“邹伟”,1999年6月因犯抢劫罪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经减刑后于2006年7月刑满释放。出狱后,朱某不思悔改,改用诈骗手法捞钱。海珠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3月至2013年8月期间,被告人朱某通过网络与9名女性被害人认识交往,谎称其是香港居民及某国际集团的事务代表,并在提供伪造的香港居民身份证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虚构房屋过户、住院看病、钱包丢失等事由,骗得被害人钱财共计49.6万元。2013年9月8日,朱某在深圳市罗湖区被民警抓获。(记者/洪奕宜 通讯员/杨美满 韦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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