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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央企存普遍滥发福利等问题 190人被处理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2014-06-21 09: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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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审计署发布了11家国有企业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涉及石油、烟草、航天、军工等领域。审计发现,部分国企违规金额动辄数百亿元,且普遍存在公车等三公经费超标、滥发福利、未按程序投资并致亏损等问题。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对19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厅局级干部32人。

  整改情况

  10家央企回应已完成整改

  审计署企业审计司主要负责人表示,2013年审计署组织了对11家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11家企业针对相关问题已逐条提出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截至2014年5月31日,相关企业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194项,按照审计要求,企业已补缴各项税款1.78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32.96亿元。对提出的62项审计建议,企业均已采纳。

  此外这次审计查出一些企业的个别人员涉嫌经济违法违纪线索,审计署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将有关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待查处结案后再予以公告。

  国资委当日在微博中对此回应称,部分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内部管理问题普遍存在。国资委感谢审计署的审计和社会的监督,并将积极配合审计署,督促相关企业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原因,寻求治本之策,着力解决共性问题,探索建立常态化的长效机制。

  10家央企当日也回应审计署点名,称整改基本完成。

  审计署也表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了190名相关责任人,其中厅局级干部32人。同时,按照审计要求,企业已补缴各项税款1.78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32.96亿元。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冶集团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审计发现的有关人员涉嫌经济违法违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聚焦审计

  三公经费

  华润花211万打高尔夫球

  本次审计中,多家央企被查出存在三公经费超标等问题。其中,华润集团制定的下属企业公务用车标准比国资委制定的企业领导人员用车标准高。

  2012年,华润下属70家企业超国资委标准购买汽车(5座及以下)90辆,平均单价约52万元,最高单价超过200万元。2012年,华润集团及部分所属单位公款列支高尔夫球消费支出211万元。

  中国烟草总公司在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企业重大经济决策中存在问题。至2012年底,所属红塔烟草和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2008年至2010年投资6.81亿元建成的高尔夫球场仍未按规定清理处置,上述高尔夫球场共占地1728.45亩。2012年至2013年,中国烟草总公司所属红塔烟草、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等9家单位存在会议费开支不规范、违规购置超标车辆以及部分干部违规投资关联企业且未按规定退缴分红所得等问题,涉及金额4097万元。

  兵装集团所属重庆大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山工业超过国家标准购置公车4辆,涉及金额188.15万元。中石油所属吉林销售分公司和吉林石化分公司以租赁方式超标准配置23辆公务用车。大唐集团所属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大唐国际燃料公司5辆公务用车超出大唐集团规定标准。中海集团所属船研所差旅费和会议费等4项费用超标准使用137.98万元。

  国企福利

  11家国企多数滥发福利

  历年审计中,违规发放福利一直是国企面临的老问题,此次审计也不例外。11家被审计国企中,大部分都存在着违规发放福利,或变相违规福利的问题。

  其中,中核建设集团及所属20家公司在工资总额之外发放职工补贴奖金等4261.16万元。航天科技集团部分所属单位在工资总额外向职工发放补贴434.2万元。

  至2012年底,中石油旗下所属多家分公司被查出未按规定清退职工持有企业股份等问题,总计涉及金额超亿元,有些资金以奖金、集体福利等名义发给个人。

  此外,大唐集团所属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和大唐国际燃料公司通过虚列派遣劳务人员费用套取211.4万元现金设立“小金库”,全部用于向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发放奖金。大唐集团及所属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在工资总额之外,为职工发放通讯费和交通费补贴788.62万元。所属大唐国际违规让职工持股企业参股同业优质发电资产,使其获利1.6亿元。

  2012年,中海集团及所属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在工资总额之外,以劳防用品费、健身费等名义发放或报销职工个人支出459.29万元;中海集运和中海集团所属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承担职工个人所得税257.90万元。

  问题汇总

  管理制度不健全致亏损1.42亿元

  2012年,所属中国长城工业公司在未实际发生租赁的情况下,与下属北京大观园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以租赁费方式向后者支付资金560万元,助其完成收入计划。

  航天科技集团境外投资及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至2012年底所属部分境外企业共亏损1.42亿元,且目前仍有两家企业的股权由单位委托个人代持。

  2011年,所属长征火箭工业有限公司将2.9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违反约定用于对其他单位和投资。

  2012年,所属事业单位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多编报基本预算支出4712.12万元。

  违规外借3亿多存严重损失风险

  2012年初至2013年5月,防御技术研究院所属单位和飞航技术研究院接受外购外协单位提供的虚假发票列支7729.09万元。

  截至2013年7月末,所属航天信息公司下属华迪计算机集团有限公司政府事业部总经理违规持有所属单位41%的股份。

  2008年至2012年,集团所属企业借给贵州航天红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26亿元,因对方亏损严重存在损失风险。

  截至2012年末,所属防御技术研究院下属南京长峰航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违规以项目合作名义对外出借资金2.5亿元。

  未按照程序处置价值6亿元船舶

  2012年,中海集团所属上海海运(集团)公司将商务楼低价出租给关联上市公司使用,与周边同类房产相比当年少收租金466万元。

  2012年,中海集团有1起发生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未按规定方式上报;8起事故少报直接经济损失1074.42万元。

  同时,中海集团还违规决定将上报交通运输部直接经济损失的起始金额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2012年,中海集团未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或资产评估等规定程序处置船舶20艘,涉及资产原值60361.01万元。

  3000万元投资并非主业未报批

  2009年至2012年,所属中核二二,有两个境外项目存在未经集体研究决策、未评估海外分公司损益、债权债务情况下支付海外分公司承包人补偿费用等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5131.18万元。

  2008年至2013年,所属中核二二、中核二三和中核中原等3家公司在项目建设、重大物资采购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未经批准变更招标方式、招标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8.36亿元。

  2010年至2012年,所属中核投资未经集团批准对外投资、出借资金共8.56亿元;两项非主业投资未按规定报国资委审核,涉及金额3000万元。

  募集15亿资金监管存严重不严

  2012年,所属华润电力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而是采取邀请招标、议标等方式确定工程承包方、物资及服务商,涉及586个项目、金额117.15亿元。

  华润信托违规以员工名义设立深圳市众易实业公司,且未纳入合并报表。2012年末,该公司资产共2.6亿元。

  2012年,华润信托两个信托项目募集资金共计15亿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存在监管不严问题,其中13亿元被借款人挪用于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等。一个信托项目募集资金10亿元违规用于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

  为职工垫资买房1.02亿仍未收回

  至2013年5月,中国烟草总公司所属湖南中烟2008年为职工团购房项目垫付的资金尚有1.02亿元未收回。

  2005年至2013年,所属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等9家企业存在未经中国烟草总公司审批即投资建设项目或调整建设规模、超概算投资等问题,涉及金额61.06亿元。

  2012年至2013年4月,所属湖南中烟、红塔烟草等6家企业向有关政府部门和非公益单位捐赠2300万元。

  在内部管理方面,2012年,中国烟草总公司所属湖南中烟等38家企业存在超缴住房公积金和在工资总额之外列支工资性支出等问题,涉及金额2.56亿元。

  造船计划拖期重亏损共计10亿元

  所属中船集团物资部船用物资集中采购过程中,均采用公开性和竞争性不强的询价等非公开招标方式。审计抽查2012年的23类1201份询价全部采用定向询价,涉及金额60.48亿元,占总采购额的87.81%。

  2009年至2011年,所属上海船厂船舶有限公司共接受订单39艘,由于缺乏充分论证,导致船舶建造计划严重拖期。截至2012年底36艘船出现亏损金额共计10.18亿元。

  2012年至2013年,中船集团本部及上海船厂有714.93万元用于购买礼品、购物卡和办公用品支出,无出入库登记和相关审批、领用手续;本部2012年公车费用超过规定限额88.50万元。

  未履行程序投资总金额152.75亿

  2008年至2012年,所属天威集团21个新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有20个未经董事会审议等法定程序,涉及投资额152.75亿元2010年至2012年,所属重庆长安两个建设项目未取得相关证件即开工建设,涉及投资额29.05亿元。

  所属重庆长安采取提前付款、信用销售等形式为经销商提供变相借贷,涉及金额125.06亿元,累计收取利息1.34亿元。

  此外,审计署2010年审计指出的问题未整改落实。一是对2.92亿元投资收益未确认;二是所属南方工业科技贸易有限公司违规出借进出口经营权;三是所属中国北方设备工程公司、中国燕兴总公司等两家商贸企业未进行清理整合。

  未经国资委核准累计投资304亿

  至2012年底,大唐集团7个煤化工等非主业投资项目未上报国资委审核批准,累计完成投资304.04亿元。

  2012年,所属大唐国际擅自改变52.5亿元债权投资资金用途,存在资金被提前收回及承担违约金等风险。

  2012年至2013年,所属大唐国际燃料公司通过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套取信贷资金7.85亿元。

  至2012年底,所属大唐吉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长山热电厂1号机组建成后才获核准,由于未配套建设发电送出工程造成资产闲置,增加财务费用约4.79亿元。

  2011年12月以来,所属大唐国际违规扩大非主业商业性房地产投资项目,至2013年7月未有实质进展。

  加油卡现金充值涉及3.67亿异常

  2006年11月至2013年7月,所属抚顺石化分公司等9单位部分建设和物资采购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260.35亿元,其中工程建设238.51亿元。

  1999年至2011年,所属吉化集团公司未经中石油集团批准向其控股公司出借资金,2012年5月形成损失1.52亿元。

  所属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因贷前审核不严、贷后管理不到位,发放给新疆天盛实业有限公司的贷款本息5.7亿元,至2013年7月全部面临损失风险。

  2011年至2012年,对两个个体工商户短期内以现金进行加油卡充值3.67亿元的异常行为,中石油集团加油站管理系统未实现有效监控。

  违规大户

  三笔违规投资损失超过百亿

  在当日审计署发布的11户国企审计结果公告中,中冶集团以问题多、类型全、资金数额大,成为格外夺人眼球的“违规大户”,这些问题几乎涵盖了国企违规的方方面面,成为反面典型。

  滥发福利

  虚开发票套取资金发放福利

  2012年至2013年6月,所属二十二冶及其下属12家单位采取虚开劳务费发票或直接以劳务分包预结算单入账等方式套取资金8666.84万元,发放职工工资性津贴及奖金。

  2012年,所属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以办公费等名义购买消费卡187.0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和对外赠送等。

  2012年,所属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在应付职工薪酬之外,又在其他科目中列支职工交通费补贴和节日福利支出1486.66万元。

  此外,截至2012年底,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二十二冶有60台车辆登记在个人名下,资产原值共1092.87万元。

  兴建会所

  斥资6亿多建俩高尔夫球场

  2007年12月至2012年12月,所属二十二冶下属唐海金熊置业有限公司投资5.76亿元、租地1640亩违规建设锦标级18洞高尔夫球场及配套设施。

  2007年12月至2011年7月,所属中冶建研院下属中冶置业(福建)有限公司投资8488万元、占用农业用地860亩建设高尔夫球场。

  2008年12月至2012年12月,所属二十二冶实施的唐山市曹妃甸论坛永久会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冶福建置业实施的厦门市海西国际城项目中,有违规建设的别墅类房产。

  违规投资

  三次违规投资致损失超百亿

  2007年8月至11月,在未经董事会批准、未按规定对民营企业联合体唐山恒通集团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下,中冶集团与恒通集团及1个自然人共同成立中冶恒通冷轧技术有限公司,此后中冶集团累计投入资金77.83亿元。至2012年3月该企业净资产仅5.62亿元,损失72.21亿元。

  2003年11月、2006年7月至8月和2008年2月,未按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未经集团董事会研究、未报发改委核准,分别与巴基斯坦、美国和澳大利亚兰伯三家公司合作开发3个境外矿山,截至2012年底,累计投入分别为7.7亿元、14.4亿元和33.56亿元,分别亏损5.2亿元、2.73亿元和23亿元。

  2013年2月至3月,其下属一公司在镍矿市场最低参考价格为每吨220元情况下,未委托第三方检测或自检,将其2008年出资5534.69万元购买的4.8万吨镍矿以每吨55元或58元的价格全部出售,取得收入232.26万元,损失5302.43万元。

  专家问诊

  八项规定要求不止党政机关

  审计署特约审计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财税问题专家叶青当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可以八项规定发布时间为准,对于之后仍违规的国企,一律加重处罚力度,警惕其他国企今后不要再犯。而对于巨额招投标暗箱操作、国企职工屡获超级“福利”、投资随意致国有资本遭受损失等屡审屡犯的问题,叶青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国企改革力度,切实卖掉一批,再优化做强一批,从根本上解决国企的积弊问题。

  2012年底至今,中央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等要求,使得此前国企的一些相关问题成为违规行为。对此,叶青认为,一些国企可能认为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只会落实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层面,而对国企的相关管理不会过于严格,这才又发生了一些违规行为。他建议,可以八项规定的发布时间为准,对于之后仍违规的国企,一律加重处罚力度,加大国家要求的震慑力度,使得其他国企今后在三公经费和职工福利等方面不要再犯类似问题。

  叶青特别提到,一些国企下属的宾馆度假村,往往成为其内部催生三公消费,乃至滋生腐败的重要途径。他曾发现,某省级国企在该省竟有20多个宾馆、培训中心,几乎省内风景好的地区都有一个。他建议对国企拥有下属宾馆度假村的数量设置上限,例如地市级的国企不能拥有超过两家,对于多余宾馆度假村实行拍卖。

  对于一些国企内部存在职工可以获取超级“福利”,以及国企投资随意导致亏损等问题,叶青分析这一方面说明有些国企因为垄断利润较高,资金较为充裕;另一方面不少国企能够不断向财政要钱,这才造就了花钱大手大脚的毛病。

  而对于一些可能涉及暗箱操作的招投标,以及投资亏损问题,叶青还提出,有关部门应深入彻查到底是违规还是违法,如果涉及利益输送、非法敛财等违法问题,必须依法严肃惩处责任人。

  不过他也表示,审计查出国企的一些问题都是屡审屡犯,这说明目前国企存在不少积弊,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有关部门必须加快国企改革力度,真正面向市场卖掉一批国企,再优化做强一批国企,使国企的发展更加健康。

关键词:央企,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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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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