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拒付交通事故赔偿款 母亲闹法庭毁卷宗被拘
中新网上海6月20日电 (陈静孙超)一件普通的交通事故执行案件,6000多元的赔偿款,然而被执行人汤某的父母却来到普陀法院大闹法庭,母亲仇某更是当众抢夺损毁法官手中的执行卷宗。 上海普陀法院20日透露,仇某已经被司法拘留,当日,被执行人汤某在法院的督促下也付清了全部的赔偿款。 2012年7月3日一早,汤某驾驶自己的私家车行驶在铜川路府村路时,不慎与正在骑自行车经过的秦先生发生了碰撞。秦先生跌倒后受伤,由于秦先生骑自行车违章,经过交警认定,汤某在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而秦先生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第12胸椎有压缩性、粉碎性骨折,一共花去了5万多元治疗费用。在治疗完毕后,秦先生被鉴定为9级伤残。 2013年7月,由于和汤某无法达成赔偿协议,秦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汤某承担4成的赔偿责任。原本并不复杂的案件,原告并不离谱的请求,却在诉讼阶段就遭到了汤某全家的一再质疑。 收到了法院传票和诉状,汤某和父母一起来到法院,他们首先拒绝和对方调解,另外他们还对秦先生的伤残鉴定报告提出质疑,但是又不提重新鉴定,后来汤某索性对法院的传票置之不理。法官在依法缺席审理后,特地就汤某提出的鉴定报告的问题向多家鉴定部门进行了询问,在确定伤残鉴定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法官在今年1月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根据法院的判决,秦先生共计可以得到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全部损失40%的赔偿,共计将近17万元。除去汤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理赔范围内的赔偿,汤某实际仅仅还需要向秦先生支付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和诉讼费共计6200多元。 判决后,汤某并没有上诉,保险公司也很快通过法院向秦先生支付了赔偿款16万余元,而汤某却依旧对秦先生不予理睬。本月4日,秦先生向普陀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汤某支付6200多元的赔偿。然而,执行法官在向汤某发出了执行通知后,来到法院的还是汤某的父母,并发生了一场闹剧。 6月17日上午,执行法官在书面通知汤某到庭未果后,通过12368平台向汤某发出了短信通知,并告知了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当天下午,汤某的父母气势汹汹地来到法院要找执行法官“论理”。法官在接待两人时,汤某的父母在法庭大吵大闹,指责法院判决不公,在执行法官准备拿出判决书向两人解释时,汤某的母亲仇某突然一把将执行卷宗夺去,将卷宗里的材料揉成纸团,全部扔到了地上。整整两个多小时,普陀法院执行事务中心里都可以听见两人吵吵嚷嚷的声音。面对肆无忌惮扰乱法庭秩序并且抢夺损毁执行卷宗的仇某,执行法官叫来法警将其控制住,然后宣布对其司法拘留15天,并在当天晚上将仇某送进了拘留所。 次日,执行法官找到了汤某,告知其要积极履行义务,并通知他在6月20日上午9点到法院付款。汤某在母亲大闹法庭被处罚后,依旧不知悔改,扬言肯定不来法院,并拒绝签收法院的传票。执行法院在留置送达传票后,告诉汤某如果再一意孤行下去,同样要接受法律的处罚。 6月20日,汤某还是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到了法院,并支付了全部的6200余元的执行款项。而他的母亲仇某,目前还在拘留所里反思着自己的错误。 执行法官告诉记者,汤某年近30岁,有令人羡慕的职业,名下有汽车、有股票等财产,这些情况在发出执行通知前法院早已经掌握,加上案件执行金额并不高,汤某要想回避法院执行基本没有可能性。汤某全家在处理本次交通事故中,态度都是消极,只到执行阶段他们还在对伤者进行人身攻击,指责对方是碰瓷,他们的这种不尊重事实、不尊重他人、不尊重法律的做法无益于矛盾解决,反而将小事变成大事。而汤某母亲哄闹法庭、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并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执行工作达到两个多小时,应当受到严厉的处罚。 |
关键词:汤某,卷宗,府村路,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