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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厅原厅长曹森被党内严重警告

来源: 华商报 作者: 杨昊霆 2014-06-19 15: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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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官方网站昨日公布2014年第8号公告,公告了35起由审计发现、且已办结的经济案件,其中陕西省交通厅原副巡视员杜必栋等人受贿案排在第二位。

  第8号公告是截至今年5月,对审计署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的经济案件和事项的盘点。审计署称,经过定

  期跟踪了解案件与事项办理情况,现将近期收集到的已办结35起案件和事项相关情况公告。

  审计署称,在审计中发现,2008年至2012年,杜必栋等人在省交通厅职工住宅建设管理中涉嫌索取和收受贿赂。2012年12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中纪委查处。2013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杜必栋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80万元,收缴赃款315万元;陕西省纪委给予交通厅原厅长曹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记者获悉,今年年初,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巡视员杜必栋(副厅级)受贿案一审结果正式公布。据庭审结果披露,省交通厅在西安市友谊西路300号院建了两栋职工楼,该项目在建设中引发了省交通系统职工大范围不满,在举报和审计中,杜必栋等人的一系列违法违纪行为最终暴露。

  经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查明,2008年9月至2012年2月,杜必栋在担任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基建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并非法收受相关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公司、供货企业负责人钱款共计451万元。侦查终结后,移交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杜必栋对其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退缴涉案赃款201万元,同时有揭发他人犯罪的立功情节,故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从轻处罚。一审宣判后,杜必栋表示服从判决,未提出上诉。

  中国银行6家分行违规发放贷款64.29亿

  据新华社电审计署6月18日发布的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显示,三家金融企业存在着违规发放贷款、公款私存、风险控制薄弱等共性问题。

  审计发现,三家金融企业的一些所属分支机构违规发放贷款等违规经营问题仍较突出。

  2004年以来,中国银行北京、辽宁、河北、江苏、浙江和广东6家分行违规发放贷款共计64.29亿元。其中,违规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发放贷款23.11亿元,违反程序发放贷款39.87亿元,违反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等1.31亿元。

  2008年以来,农发行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和陕西5家分行通过向其他单位提供优惠信贷条件、协调代为偿债等方式,违规处置178户企业的不良贷款14.83亿元,其中2012年发生4.33亿元。

  审计发现,三家金融企业部分分支机构和所属子公司存在会计核算不实、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主要表现为虚列支出、公款私存、多计支出、少计收入、违规列支职工福利性支出及使用虚假发票报销费用等。中投公司2011年至2013年5月间,在已为员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又为职工个人实名购买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并代缴个人所得税共计3689.73万元,其中2012年发生1350.68万元。2012年,农发行总行在会议费、电子设备运转费中列支旅游、招待等支出207.37万元;2012年至2013年,总行超标准开支会议费115.77万元。

关键词:贷款,严重警告,交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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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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