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建从严考评四项机制 干部考评杜绝人情关系分
唐山市把从严管理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干部考评全过程,通过建立从严考评制度、落实从严考评责任、加强从严考评督导、严肃从严考评纪律四项机制,确保考评工作客观、公正,有力提升了考评工作质量和考评结果的公正度、公信力。 为强化考评责任,杜绝一些考评责任单位工作中当“老好人”,打“人情分”、“关系分”、“照顾分”的现象,唐山市委出台了五项制度。公开评价制度,每年初,由市委组织部召集相关专家学者和基层代表,对各考评责任单位制定的《考评细则》进行集中讨论和公开评价,在充分论证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辑印成册,统一下发各被考评单位,以便监督和实施。公正度评议制度,每年年终考评成绩公布后,由市领导、各被考评单位、基层群众代表对各考评责任单位评价工作的公正度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按百分制折算成百分比后,作为权重系数纳入考评责任单位下一年度的考评总成绩。审批把关制度,各考评责任单位确定的考评成绩必须经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最后交市委组织部复核。对有失公允的考评成绩,市委组织部将予以退回,要求其重新核定。责任追究制度,对考评责任单位赋分不公的,市委组织部将记录在案。连续两年记录在案的,取消考评责任单位以及主要领导的评优资格;连续三年的,对考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违纪行为举报制度,对考评责任单位存在打“平衡分”、“照顾分”、“关系分”或其他违反考评原则、纪律的行为,基层干部群众有权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进行举报。对查证属实的违纪行为,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与此同时,唐山市把加大平时考评力度、强化日常考评督导作为从严考评的重要着力点和切入点。通过加强平时考评,了解掌握被考评单位的真实情况,并与考评责任单位、考评组提供的考评结果进行相互比较、相互核实、相互印证,及时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馈。 为严肃考评纪律,唐山市提出了考评工作人员“六不准”行为规则: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或案件线索,要严格按程序向组织上报告,不得擅自表态、处置;不准泄露考评机密,特别是在考评期间了解到的问题以及民主测评和等次评定建议等情况,任何时候都不得向任何人泄露;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不准收受被考评单位和个人的任何礼物和纪念品;不准借考评之机牟取私利;不准接受被考评单位的宴请。违反上述规定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通讯员 袁一民 记者 钱宝琦 汤润清) |
关键词:权重系数,干部考评,考评制度,照顾分,老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