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将送公安机关
近日,辽宁省开展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将通过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重点流域水污染整治以及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医药制造行业“回头看”行动,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所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该关闭取缔的污染严重企业,地方政府要坚决关闭取缔,工商部门要坚决吊销营业执照,供电部门要坚决实施断电;对该淘汰的落后产能和燃煤小锅炉,工业管理部门要坚决予以淘汰。(记者 刘宏伟) |
关键词:公安机关,涉嫌,环境污染,环境违法,供电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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