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丈夫不将工资卡交给自己保管 妻子生气欲离婚
只因工资卡没有交给自己保管,妻子一气之下,竟一纸诉状要求离婚。霍邱县河口法庭日前审理了该起案件,考虑到丈夫愿意将工资卡给予妻子保管,以及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庭判决驳回妻子离婚诉请。 据了解,蔡某(女)与许某(男)于2011年底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起在外地打工,婚前许某一直将工资卡给予母亲保管,婚后蔡某考虑到要为以后生孩子攒钱,所以要求将工资卡给予自己保管,但是多次要求许某均以不好意思向老人开口等借口予以拒绝,今年3月双方因此此事再次发生争吵,蔡某觉得许某之所以不愿将工资卡给予自己,是没有把自己当做家人对待,一气之下诉至霍邱县人民法院河口法庭要求离婚。 法庭在立案后积极主持调解,但是几次三番调解均未能奏效,后许某答应将工资卡给予蔡某保管,但蔡某还是执拗的要离婚。后因原告未能举出感情破裂的证据,法庭驳回原告诉求,同时也对双方进行规劝,让他们充分沟通以图破镜重圆。(中安在线 张健) |
关键词:妻子离婚,工资,丈夫,原告,驳回 |
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