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化
今年2月,国务院批转了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起草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作了部署。这是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意见》是如何出台的?我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机制是怎样的?下一步有哪些重点工作?记者采访了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柴海涛。 深入基层调研完成文件起草 记者: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为何推动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意见》是如何起草和出台的? 柴海涛:公开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是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可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处罚的威慑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形成有力的社会约束。 去年以来,在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执法和司法部门,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完成了文件起草。《意见》的顺利出台得益于三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协调推动。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指导推进这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对《意见》进行审议和修改完善。去年11月2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意见》。会议认为,公开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是促进质量提升和产业升级、增强消费者信心、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创业的一剂良方,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 二是部门参与,协作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就一些重要节点和关键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解决了一些业务上、技术上、程序上的难点问题,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时限、内容、程序、渠道等,对侵权假冒行政执法的特点作了充分考虑,提高了各项措施的科学性。 三是广泛调研,充分酝酿。自2013年初开始,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调研,多次征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基层执法部门的意见,并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研讨,结合各地实际和征求意见情况,对《意见》作了多次修改完善,使得《意见》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每年对各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记者:我国每年查处的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达十几万件。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这方面发挥什么作用? 柴海涛:2011年,国务院成立了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督办、服务的作用,协调推动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查办侵权假冒大案要案,工作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 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季度工作,确定工作重点。 重点推进制度。按照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重点,跟踪总结工作进展,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督查督办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跨地区、跨部门的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加强对地方指导,保证案件依法查处。 统计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统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案件数据,分析侵权假冒形势和特点,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 绩效考核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每年对各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打击侵权假冒常态化,治标又治本 记者:我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近年来主要取得了哪些进展? 柴海涛: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和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首先,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创新发展的侵权假冒突出问题,对案件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整治,查办了一批侵权假冒大案要案,遏制了侵权假冒蔓延的势头,促进了市场秩序的改善。 其次,推动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治本措施。推动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就是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此外,我们还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指导地方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案件咨询、走访检查、业务培训等制度,加快建设信息共享平台,为执法办案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将打击侵权假冒纳入综治考核,已相继对地方2012和2013年度工作开展考核,有力地推动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深入进展。 同时,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增进信任和理解。利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美商贸联委会、中欧知识产权会议等重要场合,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深入交流,并加强与外国驻华使馆、商会组织、跨国公司的沟通,举办或参与了50余场涉外交流活动。相关执法部门加强跨境联合执法,提高了对跨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能力。 将整治反复性、苗头性的侵权假冒问题 记者:今年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还有哪些新的安排? 柴海涛:今年3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重点工作安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落实。下一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重点推动以下工作: 打击假劣汽柴油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原油加工和汽柴成品油生产、储运、销售等环节存在的低于法定标准生产加工、掺杂使假、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大气环境。这项工作上半年已经在京津冀地区开展,下半年将总结经验在全国推开。 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针对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跨区域、链条长、虚拟化等特点,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部门间、区域间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强化对重点网站和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重点是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司法和执法,依法审判并公布侵犯商业秘密的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公民保护商业秘密的意识,研究推动完善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此外,还将在不同阶段和时点,针对侵权假冒发生发展规律,对一些反复性、苗头性的侵权假冒问题开展整治,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人民日报》( 2014年06月01日05版) |
关键词:领导小组 办公室 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