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将房送给孙女却被撵 起诉索要“居住权”
本是可怜孙女在城里没房,8旬老太张奶奶(化名)与丈夫老李(化名)便好心将自己的三室套房连买带送给了孙女小两口。小两口也承诺与老两口共同生活并照顾他们。但自从孙女怀孕后,孙女小两口居然要让他们搬出去住,老李答应了,张老太却不同意,双方为此闹上了法庭,小两口最终被判败诉。 重孙出生后,孙女夫妻竟更强硬,采取断水、断电、断气、不给卫生间用的方式,试图逼张老太太搬出去住。无奈之下,81岁的张老太只好到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断水 断电 断气 孙女一家要赶老人走 近日,81岁的鼓楼区居民张老太在热心人老周的搀扶下,来到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张老太拿出两份法院判决书说,自己住的房子是丈夫老李单位分的三室套房,房改时买了下来。2009年时,因为孙女在城里没有住房,老李看她可怜,就和老伴商量让其住了进来。 去年下半年,孙女怀孕了,于是,孙女帮两位老人在外面租了个小房子,非让老两口一起搬出去住。张老太没同意,老李无奈也就一个人搬了过去。但到了年底,小两口把张老太告上法庭,说房子是自己花钱从老两口手中买下的,要撵张老太走人。案子经过区法院、市法院,最终小两口败诉,张老太算是松了口气。 事情并非就此结束,重孙出生了,离了婚的原儿媳妇也住过来了,小两口本来就心有不甘,于是,联合起原儿媳,三人一起采用断水、断电、断气、不给卫生间用的方式,让张老太过不下去。在这段时间内,张老太吃饭靠上街买,用水在门卫打,天黑看不见、撞墙了才知道,媳妇把厕所门锁上,大小便要跑出去。晚上打水进门,因为看不见洒到了地上,孙女、原儿媳不但骂,还动脚踢。社区为此调解了好多次,没有用。好心人老周看着老太可怜,领着她到处求助。社区、邻居建议张老太上法院解决。 因为可怜孙女 房子低价“卖出” 法援律师查看判决书后了解到,2009年4月,老李将房子以35万元价格卖给了孙女小两口,并让他们住了进来。老李觉得孙女穷,出于亲情连卖带送,小两口承诺共同生活并照顾老两口,所以实际只收了25万元。张老太说老李曾拿回25万元,说是孙女一家今后长住,这是他们给的补偿,没说要卖房。法院审理后认为,小两口买房时,知道该房是老两口唯一的、产权共有且共同居住的住房,过户后老两口还实际居住其中,并未清空交房,结合原、被告亲属关系和实际交易价格,判定张老太有居住权,驳回小两口的请求。小两口上诉后,又撤回了上诉。 考虑到张老太的诉求,法援律师建议,先与孙女一家见面沟通一下,能协商则平和地解决。如果不能协商,则可以起诉老李和小两口,就张老太依法享有的产权部分,请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部分无效,判令住房一半产权归张老太所有,或者起诉老李就一半产权赔偿财产损失。 协商时,小两口一再强调,双方共同居住那么多年,没有发生过今天的不愉快,说明双方是处得来的。之所以让老两口搬出去住,是因为母亲过来帮着照料小孩,孩子又会白天黑夜地吵人,有很多不方便。把煤气停掉,是因为一段时间家里经常发生干烧冒烟的事情,为了安全,也为了孩子的健康,他们自己也是在外面买着吃。 法援律师告诉小两口,改变老年人的居住环境,首先要征得老人的同意,同时,居住生活条件不得降低。张老太有权利要求同住的孙女、孙女婿履行赡养义务,也有权起诉确认房屋买卖合同部分无效。最终几方都愿意逐步缓和关系。 张老太提出可以租一处生活设施齐全的套房给她单独住,小两口表示愿意。双方当场签订了协议书,约定由小两口在附近租一套张老太觉得满意的住房,租金由小两口承担,直至张老太亡故;在必要的时候,小两口应给与老人生活照顾。孙女随即在网上搜索到附近一处二楼住房,小两口一起陪着张老太去看房,张老太对房子很满意。孙女婿还表示,买一台电磁炉放这里,老人岁数大,免得使用煤气出问题。至此,一场持续很长时间的隔代人纠纷,在众人都很满意的氛围中化解了。(金陵晚报记者 熊伟玲 通讯员 黄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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