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晶鑫老板杀人案开庭 枪击因疑手下贪营业款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20日)公开开庭审理黑龙江省晶鑫实业集团董事长藏成刚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一案。中午11时许,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择期宣判。 当庭向 被害人家人道歉 黑龙江省晶鑫实业在哈尔滨属知名企业,旗下主营着高档商务会馆、餐厅等餐饮娱乐项目。目前,晶鑫实业旗下正在经营的七星水悦洗浴中心仍是哈尔滨的高档浴馆之一。 今日9时30分,随着法槌的一声脆响,法警将藏成刚带上了法庭。今年45岁的藏成刚面色黝黑、中等身材。庭审现场并没有被害人孟超的家人出现。 藏成刚的辩护律师表示,案发后,藏成刚的家属对被害人孟超的家属有积极赔偿的行为,而且已经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向法庭出具了谅解书。在最后陈述中,藏成刚表示,自己知道“对不起”几个字没有用,但还是要对孟超的家人道歉,并希望得到谅解。 藏成刚平时就爱摆弄枪 审判长:起诉书你听清了没有?对于公诉机关起诉的事实和罪名你有没有异议? 藏成刚:没有。 公诉人:事发当天你为什么叫孟超去找你? 藏成刚:当天有人跟我反映个别收银员多收了客人的钱,然后我就找人调取了监控录像,发现确实有收银人员私自藏了300元钱的画面,随后收银员又将一个类似白色的物体给了当时的带班经理孟超。也有的收银员告诉我,贪污营业款孟超也参与了。事发当天我让司机把孟超拉到了我办公的楼顶帐篷里,我想问清楚。 公诉人:孟超与你见面前你在干什么? 藏成刚:我在摆弄枪,这枪是以前朋友送的,还有一些子弹。我这人挺喜欢枪的,平时经常拿出来摆弄,我会将子弹头用钳子掐掉一部分,担心伤到自己或其他人。 公诉人:为什么你在准备解决公司内部管理问题的矛盾上要将枪上膛? 藏成刚:我当时正把子弹上膛,听见铁楼梯传来脚步声,赶紧就把枪别进了腰里。孟超进来时,屋子里还有我的一个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我当时让他想好了跟我说说,他说收银员给他的钱是过年时向他借的钱,刚刚归还给他。 公诉人:也就是说,孟超否认贪污营业款的事,然后你做了什么? 藏成刚:我非常生气,我说孟超我对你这么好,你都跟我七八年了,你怎么还能干出这种事呢?我抄起身边的台灯要去打他,身边的一个总经理拦着我,并把台灯夺了下来。随后我走到距离他大约半米的位置,从腰里掏出了枪,用拇指扳开了枪后方的击锤,枪举起来的过程中就响了,我也不记得有没有扣动过扳机了。看到孟超中枪后,鼻子和嘴都流血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就让在场的两个经理把他送往医院。 案情回放 怀疑手下贪污300元营业款 晶鑫老板枪杀带班经理 公诉机关的起诉书中显示,藏成刚大专文化,1998年8月曾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2013年8月18日21时30分许,当时任黑龙江省晶鑫实业集团董事长的藏成刚,因怀疑晶鑫实业集团七星水悦洗浴带班经理孟超贪污300余元营业款,将孟超等人找到位于哈市南岗区西宁北路36号晶鑫公馆旁楼房房顶临时搭建的帐篷内。因孟超否认贪污公司经营收入,藏成刚手持台灯冲向孟超,被身旁的人拦了下来后,从腰间拔出子弹已上膛的东风三型5.6毫米运动手枪,开枪射中了孟超左胸部。被害人孟超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孟超为生前左胸部被枪弹击中致左肺损伤失血及血液阻塞呼吸道机械性窒息死亡。 2013年8月19日,被告人藏成刚向公安机关投案。公诉机关认为,藏成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8月20日,藏成刚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哈市警方刑拘,同年9月6日被批准逮捕。 据查,藏成刚所持枪支是2012年他人赠送的,案发后该枪被收缴扣押。经过检验鉴定,扣押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枪支。 公诉人了解到,年仅36岁的被害人孟超陪藏成刚一同走过了创业之路,二人之间的关系已经远远超过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首席记者 汪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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