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撞死骑车人后逃逸 肇事60小时被抓获
大白天在内蒙古大学新校区门口,一辆越野车将一位骑电动三轮车的人撞死后逃逸,市交管支队玉泉区大队经过60个小时的连续奋战,将肇事嫌疑人张某某抓捕归案。 5月16日16时47分许,在玉泉区内大新校区东门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到报案后,玉泉区交管大队事故股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初步调查,一辆机动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后,致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受伤,机动车逃逸。电动三轮车驾驶员经120医务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鉴于案情重大,玉泉区交管大队迅速成立“5·16”侦破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3个工作小组,分头展开抓捕行动。 一组办案民警认真查看案发地点的监控录像,从视频录像中可以看见肇事车辆为一辆白色越野车,但车牌模糊不清,肇事后向右转向东逃跑。从监控录像中初步确认肇事车辆是沿锡林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内大东门门前时,与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根据这一线索,办案民警迅速查看肇事车辆周围十字路口监控录像。 此时二组办案人员和三组办案人员对周边展开调查、现场搜查、案情分析等一系列侦查工作。就在民警焦急地等待时,得到二组办案民警传来消息,在赛罕区世纪六路国税局门口对面有一辆白色越野车,处于停驶状态,车上没有司机,周围群众无人认识该车,车辆前部有明显的撞击痕迹,该车嫌疑重大。 得到这个消息后,大队领导和各组办案人员迅速前往,经过对车辆的勘察分析后确定该车为“5·16”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嫌疑车辆,并将嫌疑车辆扣回大队。 经调查该车辆信息显示,车主宋某某,男,48岁,系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现在回民区厂汉板村居住。民警联系到该车车主宋某某,车主称越野车于2011年12月11日卖给了张某某。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张某某,51岁,系内蒙古自治区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 调查到张某某信息后,办案人员拨打张某某的手机,为关机状态。办案民警让车主宋某某与张某某家属联系,拨通电话后,民警与张某某的妻子沟通,张某某的妻子称,张某某此时不在家,等他回家后问清楚情况,如果他真是肇事者,她会让他尽快去交管大队自首。 5月19日,肇事司机张某某到玉泉区交管大队投案。经讯问,张某某对自己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至此,“5·16”重大交通肇事案经过玉泉区交管大队事故股办案民警60多个小时的努力成功告破。 昨日,肇事司机张某某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邢彦春 通讯员 云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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