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时发现老婆是二婚 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江苏小伙冯某与新婚妻子结婚才2个月就闹起了离婚,到民政局才发现妻子不是“头婚”,丈夫深感“上当受骗”,原本他打算在经济上给妻子点补偿,转而气愤要求女方赔偿。 日前,嘉兴南湖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离婚案。 冯先生今年37岁,江苏人,在一家世界500强IT企业上班,年薪20多万。 2013年1月,他在一家婚恋网络平台上传了个人信息,优秀的条件吸引了不少女性的注意,其中一位就是嘉兴的小王姑娘。 冯先生喜欢旅游,小王姑娘也喜欢,两人兴趣相投,聊着聊着就发展成了恋人。去年10月,两人在江苏无锡登记结婚。 但好景不长,结婚没多久,两人就因为生活上的琐碎小事争吵不停。双方都觉得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同意协议离婚。 今年1月1日,两人到当地民政局办离婚手续。不料,民政局工作人员在翻看小王姑娘资料时发现她曾经在广州结过婚。 冯先生听到后当场傻眼了,自己娶过门的媳妇居然是“二婚”。 小王姑娘承认自己有过一段短暂婚史,她解释说,当时自己一心想移民美国,对方允诺可以实现她的梦想,所以就草率地结了婚。 事后,因为父母的强烈反对,小王姑娘就跟第一任老公离了婚。 那为什么在无锡结婚时,冯先生没有发现自己的妻子有过婚史呢? 原来,当时民政婚姻登记系统还没全国联网,而他们离婚时系统恰恰已经可以联网共享了。 冯先生越想越气,本来还打算离婚后给前妻经济上些许补偿,但气急上头的他觉得应该让女方赔偿他精神损失才对。 这婚是当场没离成。今年4月底,他向南湖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小王姑娘承担结婚所花费用5万元,返还财产价值1万元,还要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 他还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婚恋期间主要开支清单:卡西欧女表1090元,婆婆见面礼888元,美国旅游餐费小费600美元……共计59000元。 日前,经嘉兴南湖法院多次调解,男方终于作出让步,双方同意离婚,双方互不补偿,但婚姻期间购买的蒂凡尼戒指、项链以及雅马哈音响归女方所有。 (记者 黄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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