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公司非法吸收存款1亿元 老板员工5人获刑
大连一家生物科技公司,以月返利4%至6%的高额利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亿多元。 2009年至2012年,大连某生物科技公司因资金短缺,非法通过同事、朋友向社会宣传该公司投资项目具有潜力,以4%至6%月利率的高额返利方式,吸收公众存款。 在这一过程中,蒋某负责公司整体工作,屈某负责吸收公众资金及公司日常管理,赵某、代某负责记录并保管非法向公众吸收的资金,孙某负责办公室接待及咨询工作。 经审计,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该公司共吸收公众存款本金1亿多元。2012年8月,蒋某、屈某、赵某3人因此案被逮捕。2013年11月,孙某和代某被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蒋某等5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13年11月末,法院一审判该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40万元;屈某等5人也分别获刑;该公司和蒋某等5人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依法予以追缴。宣判后,蒋某和屈某不服,提出上诉。昨日法院发布的裁定显示,二审已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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