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热点聚焦

女子起诉“丈夫”犯重婚罪 男子一审获刑6个月

http://www.hebei.com.cn 2014-05-08 10:33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2005年,小秋与自称离异的阿伟谈起恋爱。当年10月,为组建家庭,阿伟从广州去到小秋所在的湖南郴州,两人一起贷款买房。工作日,阿伟在广州上班,周末则赶回郴州与小秋生活。2011年初,小秋发现阿伟并未离婚,她便以重婚罪将阿伟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处阿伟有期徒刑6个月。阿伟不服上诉。前天,该案在广州中院二审。

  女方

  “周末夫妻”做了五年

  全家都当他是一家人

  2005年,31岁的小秋通过QQ认识了时年41岁的阿伟。当时,小秋已经离婚,3岁的女儿跟随前夫生活,阿伟说,他在广州工作,也已离异。两人在QQ上聊了一个多月后,阿伟去郴州见了小秋一面。几个月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当年10月,小秋说,阿伟为与她共同组建家庭,到郴州市购买了房屋。两人一同办理了按揭贷款,她还以阿伟未婚妻的名义在相关手续上签名,阿伟则向银行出具了《未婚声明》。房屋装修好后,小秋与阿伟在2006年正式入住。

  由于阿伟在广州工作,两人过起了“周末夫妻”的双城生活。小秋说,周一至周五,阿伟坐火车到广州上班,周末或节假日及单位没事时,他又赶回郴州与她团聚。此后小秋的女儿还改叫他“爸爸”。她的邻居、同事和亲戚都认可阿伟是小秋丈夫。小秋说,2010年清明节,她家人重修父亲墓地立碑时,阿伟也到了现场,阿伟的名字还以女婿的身份刻上了墓碑。

  为打消小秋的疑虑,阿伟还向她出具了离婚证。谁知道,在2011年春节,一条短信打破了两人“幸福”的生活。小秋发现,这条短信是阿伟妻子发的,阿伟原来并未离婚!

  小秋和阿伟自此闹崩。她后来发现,阿伟曾出具的离婚证是伪造的。小秋深感愤怒,将他告上法庭。

  男方

  和前妻早就有名无实

  和女方最多算“姘居”

  对于小秋的指控,阿伟承认,他与前妻在2011年2月16日离婚。2005年至2011年,他与前妻的婚姻关系一直存续,但已处于分居状态。

  阿伟辩解说,他和小秋只是男女朋友关系。自2005年两人认识后,他并未和小秋同居,更没有以夫妻名义生活不构成重婚罪。

  然而,在两人打的另一宗官司里,阿伟承认,从在郴州购房装修后至2010年,他逢周五晚上回郴州与小秋共同居住在该房屋,周一早上回广州。

  阿伟的辩护律师则认为,小秋对阿伟的真实婚姻状况一直知情,并非被害人。阿伟未对外宣称与小秋是夫妻,小秋提供的证人证言,只是猜测他们俩的关系,阿伟对外并非以夫妻关系宣称。

  辩护律师还认为,阿伟一直居住在广州,在广州正常工作,不可能与远在郴州的小秋共同生活,阿伟在周末或节假日与小秋小住,不属于共同居住、生活,属“临时性”的姘居关系,不构成重婚罪。

  此外,辩护律师还认为,阿伟已于2011年2月与前妻离婚,即使他的行为构成重婚,其情节也显著轻微,客观上已不存在社会危害性,请求法院宣告被告人阿伟无罪。

  对于阿伟的行为,小秋的律师认为,阿伟的重婚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婚姻法所保护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请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一审判决:

  这不属于“姘居”

  今年3月,越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经查,阿伟向银行出具的未婚声明,证明阿伟于2005年10月便已对外声明自己未婚。

  另外,法院认为,姘居是指有配偶的人,未办理离婚手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是证据证明,阿伟与小秋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依法不属于“姘居”。

  法院认为,阿伟有配偶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小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已构成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一审宣判后,阿伟不服,向广州市中院提出上诉。前天,该案在广州中院开庭。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文/记者林霞虹实习生郭璐

关键词:重婚罪,获刑,起诉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纪丽娜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