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夫妇囚禁三童工强迫劳动8个月被判刑
王圣堂大街小巷某出租屋内,三名外来少年曾被囚禁并强迫劳动,时间最长达8个月。去年10月,三少年寻机报警成功,后被警方解救。黑心老板当场被抓。(详见本报2014年1月13日A16版报道) 7日,越秀区法院对该案所涉三名被告人阿刚、阿苑、阿龙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三年至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0000元到1000元不等的罚金。 据公诉机关指控, 2013年4月至10月间,被告人阿刚与阿苑以招工为名,先后从中介处招来周诚(化名)等三名未成年被害人至广州越秀区王圣堂大街十一巷16号201房手表加工场安装手表。期间,被告人阿刚以上锁禁止外出、殴打和语言威胁等方式强迫三被害人在上述加工场安装手表,并吩咐被告人阿龙和同案人小伟(另案处理)帮忙看管和殴打三被害人,致被害人周诚和李申(化名)头枕部、颈部、臂部受伤(经鉴定两人均为轻微伤)。 据了解,三名被害人都是从外地来广州的,案发时年纪分别为16岁、15岁和13岁。 庭审中,被告人阿刚和阿苑表示认罪,阿龙则拒不认罪,他辩称:“我只是临时工,没有帮助看管三名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以暴力、胁迫和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未成年人劳动,其行为均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共同构成强迫劳动罪,情节严重。(记者徐一斐通讯员杨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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