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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

http://www.hebei.com.cn 2014-04-09 16:4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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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政府规范性文件《广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若干规定》,明确提出将建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作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主渠道。在全国医疗纠纷冲突不断发生的背景下,这一举措试图为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寻找出路。

  在《广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若干规定》中,明确提出作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机制的主渠道,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由广州市司法行政部门指导设立,设立和开展调解工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医疗纠纷调解申请后,可由1名或者3名调解员进行调解。为方便当事人选择调解员,《广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若干规定》规定,委员会应在办公场地的显著位置公布调解员名单,调解员有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回避或者更换。

  广州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调解委员会可作为现有的行政、司法和仲裁之外的第四种解决医疗纠纷途径,但选择何种解决方式,由当事人自主选择。(记者 吴涛)

关键词:广州,医疗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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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宿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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