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通报社会救助、食药安全、就医等民生问题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完善政策,积极推进就业工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景庆雨介绍,1-10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6.70万人,完成省计划的95.3%;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三大重点群体就业态势良好。 截至11月15日,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3.3%,比去年同期略有增长;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达到1682万人,比年初增加了49.3万人,完成省全年计划的98.6%。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2.70万人,完成省全年计划的103.2%,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8.72万人,完成省全年计划的109.0%。期末全省共消除零就业家庭611户,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0%,控制在4.5%以内。 为促进就业,在中小微企业招收毕业生、毕业生自主创业、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等方面,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优化高校毕业生工作流程,实现了网上统一审核、学校自主核发、一次性办结。加强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管理,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一对一”就业帮扶。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攻坚行动,全省共组织专场招聘会140场,校园招聘会59场,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5.5万个。 截至目前,已经公布了我省2013年第一批和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共计729家用人单位、11872个岗位。到年底,我们争取征集就业见习岗位数量超过2.5万个,上岗见习人数超过1.5万人。 在全省统一开展以“搭建供需平台、促进转移就业”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全省累计组织专场招聘会699场,为56.9万名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就地就近转移就业35.7万人,跨地区有组织劳务输入18.9万人。以“帮人才就业、促民企发展”为主题,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组织全省5832家民营企业参会,提供就业岗位近11万个,4.5万人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其中农村劳动力1.4万人。 在全省统一开展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共入户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2.1万户,帮助1.2万人实现就业。有针对性地做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对享受城乡居民低保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同时,深入实施创业帮扶工程,到10月底,全省累计为6.3万人提供创业服务,其中领取营业执照2.1万人,带动就业4.2万人。 “我省着力推进社保政策完善和规范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收入稳步增长。”景庆雨介绍,截至10月底,全省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比年初增加55.09万人、16.84万人、36.22万人、2.46万人和21.95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1.6%、174.9%、90.1%、123.0%和238.1%。五项社会保险征缴收入达到769.34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截至10月底,全省共有3345.03万人参保,参保率达到96.88%。 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方面,将农村老放映员纳入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范围,并根据工作年限给予一定补贴。职工医疗保险设区市统筹全部实质性运转,将封闭运行企业纳入了属地统筹管理。对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登记、缴纳保费和欠费补缴等政策进行了调整,前10个月共有23.3万名小微企业职工新参加了工伤保险。今年第九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月人均增加177元,达到月人均1916元以上,增幅为10.2%。失业保险金月人均增加72.5元,达到月人均720元。 同时,在全省开展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工作专项行动,到目前,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和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达到96%和80%。 景庆雨表示,下一步将突出抓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快出台新老农保衔接办法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力争将更多的群体纳入社会保险统筹管理。着力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今年年底前出台省级统筹管理办法。“将继续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作为监察执法工作重点,涉及拖欠工资的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权益。”(记者张清华) |
关键词:全省,就业,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