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反家暴泼丈夫硫酸 获刑11年赔偿70多万
因不堪家庭暴力,阿兰趁丈夫熟睡用硫酸将其泼成重伤。昨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新型反抗家庭暴力的悲剧案件。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尽管近年家暴案件并没有明显上升,不过却出现了女性以暴易暴的新型案例。法官建议,女性面对家暴,可以搜集证据诉至法院反家暴,也可以放弃婚姻。 妻生育难遭夫家庭暴力
2008年,来自广东潮汕地区的男子阿康(化名)和阿兰(化名)夫妻俩在东莞市虎门镇做生意。结婚后,他们一直没能成功要上孩子,夫妻俩经常因此吵架。几年来,阿兰一直四处奔波寻医问药,花费不少钱和精力。 但阿兰的辛苦奔波换来的却是黯然神伤。阿兰说,令她无法忍受的是,阿康对她实施家庭暴力,有时把她手脚都打肿了,而且还出去“鬼混”。 2010年6月,阿兰去广州做手术。阿兰说,这段时间,阿康对她不闻不问,漠不关心,并多次向她提出离婚。阿兰曾向妇联等部门求助,但并没有收到效果。绝望之下,她产生了用硫酸给丈夫毁容的念头。 妻以暴易暴泼丈夫硫酸 2010年9月21日,阿兰在外面买了一瓶硫酸拿回家里。次日凌晨4时许,阿康从外面回到家。阿兰闻到他身上酒气很大,就问他去了哪里。而阿康说不用阿兰管,然后就回卧室睡觉了。阿兰越想越生气,决定报复。 5时许,阿兰趁阿康在房中床上熟睡之际,将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向阿康的头部,冲出门外反锁大门逃离现场。后经法医鉴定,阿康被评为三级伤残。 经警方网上追逃,两个月后,阿兰在广东云浮市被抓获归案。 法庭上,阿兰对自己的作案经过供认不讳。法院一审判处阿兰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赔偿阿康经济损失70多万元。 阿兰认为判刑过重,提起上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而在刑事官司进行的过程中,阿康和阿兰两人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 专家建议:加强市民婚姻教育反家暴 深圳市婚姻家庭研究会会长、深圳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易松国说,遇到家庭暴力,以暴易暴绝不可取。 易松国认为,在反家暴方面,政府应该加强对市民在婚恋方面的宣传教育,由相关部门主导市民接受婚姻教育。对于深圳、东莞等以外来人口为主要成分的城市,尤其迫切。 易松国认为,家庭冲突和暴力对受害方身体和心灵都造成伤害,市民应该改变传统的观点,意识到家庭暴力不仅是家庭内部矛盾,而且是社会的事情,是违法的行为。受害人也不要一味去忍受暴力,要合法反抗家庭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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