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手机偷拍女同事洗澡 要挟发生性关系被刑拘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某公司女员工阿艳洗澡时被人偷拍,对方以曝光洗澡视频为由要挟发生性关系,阿艳假装答应要求,并迅速报警,警方侦查发现疑犯竟是阿艳的男同事黄某。昨日,新会警方称,黄某因涉嫌强奸罪(属于犯罪未遂)已被刑拘。 手机收到洗澡时被偷拍的裸照 2013年2月21日,阿艳报案称,自己在新会区古井镇某公司宿舍洗澡时,被别人偷拍。几天前,对方通过Q Q将偷拍的裸照发到她手机上,要挟和他发生性关系,否则将裸照和录像传上网。为稳住对方,阿艳假装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并迅速报警。 接报后,新会区古井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民警发现,嫌疑人通过Q Q和阿艳联系,在和她交流的过程中,透露了很多阿艳的资料,这种情况说明嫌疑人和阿艳是相识的,而且视频拍摄地点是公司宿舍,外人很难进入,所以民警把侦查方向放在阿艳公司的男员工身上。 通过侦查,民警发现阿艳的男同事黄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13年2月27日,民警在古井将嫌疑人黄某抓获。 男同事偷拍后心生歹意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黄某供认,他跟阿艳是同事。2012年10月份的一个晚上,黄某到阿艳的宿舍找她调班,因阿艳的宿舍洗手间靠近走廊,黄某听到洗手间有人洗澡的声音,透过窗户看到阿艳正在洗澡,色胆包天的他即用手机拍下了阿艳洗澡的相片和视频。 此后,黄某多次观看阿艳洗澡的视频意淫,心生歹念,萌发了与阿艳发生性关系的念头。2013年2月18日,黄某通过Q Q将相片和视频发给阿艳。阿艳多次哀求黄某销毁照片视频,但黄某提出,“要拿回照片,就必须和他发生性关系,否则,就把视频上传到互联网上,让阿艳身败名裂”。警方表示,黄某已涉嫌强奸罪,属于犯罪未遂,目前已被刑拘。(记者曾育军 通讯员梁建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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