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82位车主因“车窗抛物”接受处理
武汉市城管局22日通报一起武汉政府用车“车窗抛物”。这是武汉市城管局自去年10月实行“车窗抛物”有奖举报以来,通报的首起所在地政府机关车辆不文明抛物行为。截至2月21日,82位车主因“车窗抛物”接受处理。 据武汉市城管局通报,这辆遭市民举报的政府用车牌号以鄂A0开头,登记单位是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视频显示,去年12月3日8时许,当车辆行驶至武汉后湖四路后湖大道口时,司机向车外丢出纸巾。 武汉市城管局在确认举报真实有效后,向车辆所在的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了通报,对方表示将在调查之后予以回复。 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月21日,武汉市城管局“车窗抛物”举报处理专班已接到各类“车窗抛物”举报1177件,共有656位热心市民参与举报,已认定有效举报317件,待认定537件,82位车主已接受处理。 对于查实的“车窗抛物”行为,城管部门按《武汉市容管理条例》处以50元罚款。3月1日起,《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实行后,城管将与公安交管部门联手加大处罚,对“车窗抛物”处以2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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