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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网络成为反腐败的“天网”

http://www.hebei.com.cn 2013-02-21 16:4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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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年检察机关将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坚持科学反腐、依法反腐、依靠群众反腐,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媒体网络对反贪工作的助推作用。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互联网已成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阵地。网络反腐不仅是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群众监督新形式,借互联网人多力量大的特点,携方便快捷、低成本、低风险的技术优势,而且更容易形成舆论热点,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力补充。

  也许网民还清晰地记得,2008年网民们通过“扒粪”似的接力声讨,一举将吸“天价烟”、戴名表的原南京市房产局长周久耕拉下了马。一时间,一些专家学者认为,周久耕被查处不仅是网民的胜利,更是程序的胜利,是执法者法治精神的胜利。

  随着中国网络的不断发展,人们在不经意的10年间,网民一下子就突破了5亿大关。无门槛、及时发布、海量存储的互联网宣泄着群众对反腐的关注,广大网民通过发帖、人肉、知情人举报等方式,加之“小三反腐”“反腐英雄”等手段,网络逐渐成为有别于传统反腐监督的新方式,“房叔”、“表哥”、“雷冠希”、“局长日记”等各种经网络曝光的事件层出不穷,仅2012年,就出现了39个网络反腐案例,其中通过微博渠道传播的就有11起,一个个潜伏在官场的“问题官员”现出了原形,这种“胜利”模式是难以复制的。

  可以坦率的说,没有其他任何一种监督工具像网络那样,深刻而广泛地影响着我们的政治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网络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既可以为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司法部门提供大量而直接的监督线索,也可以以其特有的力量推动职能部门积极作为,实现以权利制约权力。

  面对不期而至的反腐倡廉网络舆论监督,各级各部门都要像检察机关那样,“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媒体网络对反贪工作的助推作用。”只可重视而不能忽视,只可接受而不能排斥,只可引导而不能压制。如此,才能达到既打“老虎”、也拍“苍蝇”之效果。

  互联网是把“双刃剑”,在有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同时,也存在明显的局限性,给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带来了挑战。由于网络监督目前还缺乏法律规制,加之网民个体素质参差不齐,网络监督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自发性、主观性、片面性和随意性。因此,越是正义的行为,越要秉承节制理性的方式,遵循制度路径去履行监督权利和职责。前不夭,在社会一片“叫好”的声浪中,部分专家、学者和官媒则看到了网络反腐的可能缺陷,而呼吁将其法治化。通过立法,将网络过去那种的“随意性”或“越轨性”行为,变得“规范而有序”,使其不再成为脱缰之马,真正成为反腐败斗争的“天网”。(

关键词:反腐,网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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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郑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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