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查处贪污贿赂案 118件132人
在服务大局上取得新成效。制定《服务和保障“桥头堡”战略的实施意见》,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三打两建”专项工作,得到市领导、省检察院领导先后12次批示肯定。开展检察官走访企业、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室、为企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方式,服务企业发展。 在惩防职务犯罪上取得新突破。切实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工作成效突出。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8件132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41件44人,立案查处了充当“保护伞”的案件42件42人,反贪、反渎工作全省排名前列。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在清远供电局、公路局等企业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室,广泛开展预防座谈和宣讲工作。 诉讼监督能力取得新提升。共审查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682件2338人,审查提起公诉1934件2850人,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1件,改变侦查机关定性69件89人。依法对15件认为确有错误的案件提出抗诉。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案件5115件,监督纠正23件。共审查处理民、刑申诉案件491件,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47件。 案件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统一案件管理,严格把好案件的进出口关,网上办理案件5035件。案件管理工作成效得到高检院和省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案管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执法为民工作取得新拓展。查办涉农惠民案件39件45人,有效保障国家惠民涉农政策的落实。坚持释法说理,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发出不捕、不诉、不抗诉等理由说明书100多份。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此外,检察宣传、检务保障和科技强检、检察队伍建设都取得新进步。 张俊清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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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贪污,贿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