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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造船偷耕牛 最高获刑十五年

http://www.hebei.com.cn 2013-01-11 07:3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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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9日,正值农村春耕前夕,大江网记者获悉,近日,贵溪市人民法院及时审结了一起以耕牛为对象的盗窃案。六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四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江爱某等四人均曾因盗窃罪被判刑,但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自2012年2月开始,四人多次晚上窜至农村盗窃耕牛,并用三轮车转运销售。后感觉用车装运耕牛容易被发现,遂特意打造了一艘机动船,并拉董某入伙。江爱某还把儿子江某带上协助转运、销售盗得的耕牛。

  六人晚上乘船沿信江河在贵溪及邻县境内游弋,伺机在沿岸村庄盗窃耕牛,得手即赶至船上运走,次日凌晨销赃。至2012年4月止,两个月内,江爱某等人共作案12次,盗得耕牛四十头,价值18.05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江爱某等六人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秘密窃取私人财物,均已构成盗窃罪,故根据各被告人犯罪情节,对江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其余五人判处有期徒刑十至十五年不等。

关键词:盗窃,判处,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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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郑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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