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少中案:伪装“反腐清官”7年

http://www.hebei.com.cn 2013-01-08 16:3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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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少中的双面人生

  2012年2月2日,新华社记者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法院获悉,湘潭市原副市长朱少中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犯罪所得赃款191万余元被依法没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9年,朱少中利用担任湘潭县县长、县委书记,湘潭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的财物贿赂共计201万余元。另查明,2005年,朱少中利用职务便利,超越职权,擅自为湘潭“宏通御景湘·水印康桥”项目减免报建费871万余元。

  2011年6月,朱少中被茶陵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一审宣判后,朱少中不服,提出上诉。

  朱少中在民间的口碑一直不错。他在公开场合始终保持着清廉、干练、上进的正面形象,有关他的负面消息和材料是少之又少。在一段时间里,他获得了“反腐清官”的赞誉。朱少中在“清廉”的外表下搞腐败,从表面上看是他善于伪装,但朱少中为什么敢于且能够伪装长达7年之久?这恐怕和一些地方廉政教育流于形式、对领导干部监督乏力、干部考察把关不严不无关系。

关键词:朱少中,反腐,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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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检查日报
责任编辑:张社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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