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案:3900万把64人拉下水
  2012年5月18日,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一案,在福建省厦门市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宣判。
  法院认定,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的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厦门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1991年起,赖昌星通过在香港、厦门等地设立公司、建立据点、网罗人员等,形成走私犯罪集团。1995年12月至1999年5月,赖昌星犯罪集团采取伪报品名、假复出口、闯关等手段,走私香烟、汽车、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纺织原料及其他普通货物,案值共计273.95亿元,偷逃应缴税额139.99亿元。为实施走私活动和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赖昌星于1991年至1999年,直接经手或指使犯罪集团成员先后向64名国家工作人员贿送钱款、房产、汽车等财物共计3912.89万元。   [详细]
 
  李丙春案:镇长挪用公款1.78亿
2012年9月19日,被称为“京城最贪镇长”的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原镇长李丙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李丙春被认定挪用公款1.78亿余元、贪污3800余万、受贿23万余元。由于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形同虚设,在李桥镇,李丙春一度俨然成了一手遮天的“土皇帝”。
  2006年至2007年,在机场南线高速公路工程拆迁过程中,李丙春使用虚假的拆迁补偿协议书,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1010万元。后在京平高速工程拆迁、机场南线工程拆迁过程中,分别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860万余元和2000万元。
  2006年6月至8月,李丙春指使他人以镇政府招商引资为名,擅自借出土地补偿款等公款6600万元给一家房地产公司进行营利活动。后李丙春又多次擅自借出公款,合计金额4968万元、3304万元和3000万元。   [详细]
 
 
  赵波案:公务员招考体检舞弊
   2012年4月25日,山西省长治公务员考试舞弊案在长治市郊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长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长赵波、公务员管理科原科长吉新瑞犯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罪、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一年零六个月;递补考生家长贾志红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期二年执行;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健康体检科原主任韩玉梅、原检验师杨文芳犯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罪,判处韩玉梅有期徒刑一年,杨文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赵波、吉新瑞在2011年长治市公务员考录体检中,分别收受递补考生家长贿赂10万元、1.7万元,为递补考生顺利录用提供方便。此外,韩玉梅指使他人篡改体检数据,弄虚作假签署体检报告。递补考生家长系长治县荫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贾志红,他为女儿能顺利递补录取公务员分别向赵波、吉新瑞行贿。   [详细]
 
  新疆成功处置“6·29”暴力恐怖劫机案
6月29日,以木沙·玉素甫、艾热西地卡力·依明为首要分子的暴力恐怖组织经密谋和准备后,分别携带伪装后的燃爆物品、作案工具通过安检后登上GS7554航班。飞机起飞后,艾热西地卡力·依明、木沙·玉素甫、吾麦尔·依明、阿里木·木沙和买买提艾力·玉素甫、阿巴拜柯热·伊比拉伊木手持拆卸后的金属拐杖,高喊宗教极端口号撞击驾驶舱,殴打、威胁机组人员和乘客,在引燃爆炸装置过程中,分别被前往乌鲁木齐执行任务的和田地区公安民警陆茂鹏、图尔洪·如则尼亚孜等5名民警和乘客及机组人员奋力制伏。GS7554航班被迫返航降落和田机场,木沙·玉素甫等6人被抓获。其中,阿巴拜柯热·伊比拉伊木、买买提艾力·玉素甫在被制伏过程中受伤,经医治无效死亡。
  12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6·29”暴力恐怖劫机案并当庭宣判,分别判处被告人木沙·玉素甫、艾热西地卡力·依明、吾麦尔·依明死刑,判处被告人阿里木·木沙无期徒刑。   [详细]
 
 
  20省区市侦破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系列案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信息网络的普及,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类违法犯罪日益突出,互联网上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泛滥,由此滋生的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绑架和非法讨债等下游犯罪屡打不绝,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予以打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11年10月,公安部组织广东、北京等地公安机关开展深入调查,掌握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2012年2月,公安部成立专案指挥部,对犯罪线索开展梳理和初查工作。3月13日,公安部部署北京、河北、山西等20个重点省区市全力开展专案侦查,并直接督办前期摸排出的211起重大案件线索。
  4月20日,公安部部署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00余名,挖出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38个,摧毁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数据平台和“资源大户”161个,打掉从事非法讨债、非法调查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非法调查公司”611个。   [详细]
 
  四川侦破系列煽动教唆胁迫自焚杀人案
近期,四川警方侦破由达赖集团组织策划的系列煽动教唆胁迫自焚杀人案,抓获罗让贡求等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据罗让贡求交代及查证,自2009年以来,其接受达赖集团指令,先后煽动教唆胁迫8名无辜人员自焚,造成3人死亡。
  今年8月,四川省阿坝县发生多起自焚案件。四川省公安厅立即抽调警力,全力破案,8月13日、15日,先后将主要犯罪嫌疑人罗让贡求(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罗让才让(阿坝县农民)缉拿归案。经查,2009年2月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扎白自焚后,罗让贡求接受境外达赖集团“藏独”组织“新闻联络小组”骨干夺安、三木旦等人的指令,收集自焚人员信息传递至境外。为进一步扩大影响,罗让贡求经常散布“自焚不违背教规教义”、“自焚者是英雄”等言论,并声称可以帮助自焚者在境外得到宣传、受到众人崇拜,并物色其侄子罗让才让共同煽动、教唆、胁迫他人自焚。自焚事件发生前,罗让贡求、罗让才让都记录自焚者个人、家庭信息和拍照,事后通过手机等工具,将自焚者照片、现场情况和家庭等相关信息提供给境外“藏独”组织。   [详细]
 
 
  18省市破获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犯罪网络案
  2012年4月,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侦查发现一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黑中介”犯罪团伙,该团伙与北京、山东、安徽、河南等地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黑中介”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了涉及多个省市的犯罪网络。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抓住战机,打一场集中歼灭战,并立即成立专案指挥部,先后两次召开专案部署会,组织协调多部门、多警种跨地区联合作战,开展联手侦查。
   公安机关查明,这一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犯罪网络涉及全国18个省、市,“黑中介”团伙之间保持联系,共享犯罪信息。在查明犯罪网络、锁定“黑中介”团伙及其成员的基础上,公安部于7月底部署涉案地公安机关采取统一行动,北京、河北、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等18个省市公安机关共打掉组织出卖人体器官“黑中介”团伙2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7名,其中非法行医人员18名;解救活体器官提供者127名,铲除移植器官“黑窝点”13处,有力地遏制了此类犯罪的发展蔓延。   [详细]
 
  朱少中案:伪装“反腐清官”7年
2012年2月2日,新华社记者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法院获悉,湘潭市原副市长朱少中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犯罪所得赃款191万余元被依法没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9年,朱少中利用担任湘潭县县长、县委书记,湘潭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的财物贿赂共计201万余元。另查明,2005年,朱少中利用职务便利,超越职权,擅自为湘潭“宏通御景湘·水印康桥”项目减免报建费871万余元。
  2011年6月,朱少中被茶陵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一审宣判后,朱少中不服,提出上诉。   [详细]
 
 
  张国华案:从开始廉洁到最终腐败
  2012年6月13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张国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4月至2011年3月,张国华在任甘肃省天水市副市长、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承包工程、申请银行贷款、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与其妻刘淑萍共同非法收受款物共计428万余元。另外,扣除其合法收入后,仍有973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详细]
 
  肖明辉案:“杰出青年”变腐败官员
从科员到副局长升迁时间不到两年,头顶多个“杰出青年”耀眼光环,年仅32岁的清华硕士肖明辉,在5亿元的工程招标中大权独揽,收受1611万元的好处费,多次为他人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2012年12月19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原副局长肖明辉被法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肖明辉利用职务之便,在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居民安置区及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上与其司机张某合谋,寻找符合承建资质的公司投标洋浦这一项目,从中收取好处费1611万余元。
  2012年10月,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依法判处肖明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肖明辉不服判决,向海南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海南省高级法院于12月19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肖明辉上诉,维持原判。   [详细]
 
 
  王立军案:“打黑英雄”四罪加身
  2012年9月24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对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王立军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叛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2012年2月6日至7日,王立军私自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滞留,在国内外造成恶劣影响。事后,侦查机关依法对此进行调查。6月30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依法终止王立军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9月17日,王立军叛逃、滥用职权案因涉及国家秘密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9月18日,王立军受贿、徇私枉法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详细]
 
 
长城网法制频道专题报道      策划:张社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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