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 一起民间借贷引发纠纷案件最终执结
长城网石家庄10月27日讯(胡芳彦 赵国军 记者 解哲琳)“你们费劲确实不小,太辛苦了,谢谢!谢谢!多亏了你们。谢谢!谢谢!”当执行人员将标的款交给当事人王某手中后,王某紧紧的握住执行人员的手激动地说。石家庄行唐县刘某与王某为借贷纠纷一案,经过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终将标的款送到当事人手中。至此,一件长期执行未果的民间借贷引发纠纷案件划上圆满句号。 2008年1月,刘某以自营个体户企业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好友王某借款5万余元,并约定按月支付利息。为保证还款,刘某还书面承诺将其个体企业的部分资产抵押给王某作为借款担保,并约定5年内还清王某全部借款及利息。2012年12月上述借款均已到期,但刘某拖延不还,为此王某将刘某诉上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刘某在判决生效三十日内还清王某全部借款及合法利息。 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拒没有主动履行其法律义务。原告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经执行人员的努力工作,刘某向法院提交价值2万余元的一辆轿车作为抵押,剩余部分保证尽快还清王某全部借贷。预定期限到期后,仍不见被执行人的音信,法院执行人员再次到刘某家中,但发现刘某全家外出,去向不明,经多方查找,杳无音信。时间一天天过去,法院执行人员始终没有放弃,几经周折联系上了刘某的亲属,又联系村干部,请求多方协助,共同联系刘某并做其工作。通过法院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在法与情的感召下,最终说服被执行人,刘某将标的款如数上交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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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次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