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遭遇“V”骗 百度被判赔偿
加“V”认证,代表了一种审核、一种信誉,如果遭遇“V”骗,网友该如何索赔?昨天,海淀法院公布一起案例:推出加“V”认证的网站应该承担责任,因此百度需要赔偿给受害人12万余元。 张先生于2013年11月20日上网查找塑料原料的供货信息,在百度网搜索框中输入关键字“吉林石化0215A”并点击了“百度一下”,呈现的搜索结果列表排在第一位的是“缇雄贸易”网站,列表末尾带有“推广”字样并有“V”字认证,同时出现在页面右上方的是百度公司“放心搜索,全额保障”的担保承诺。张先生因此与相关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并于11月21日登录百度账号支付货款120250元。之后该公司再无踪迹。 11月29日,张先生按照“申请保障”的步骤提示,向百度提出保障申请遭拒绝,理由是“你购买的商品非因生活消费需要,暂不属于保障范围”。张先生因此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审理的关键在于认定百度加“V”认证过程中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是否存在主观过错,进而判断是否构成侵权。 百度表示,其在为客户加“V”的过程中,已经要求对方提供了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影印件,并要求提供了法定代表人手持自己身份证的肖像照片,该照片同时显示了法定代表人的肖像和身份证上登记的照片,根据表面一致的审查原则,百度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认为,百度已经预见到“证件表面一致线上认证法”的漏洞,而且已经掌握了其他简便易行的印证方法,却仍然选择采用宽松认证标准,致使本案发生,因此,应认定百度未尽合理注意义务。 法院一审判决百度赔偿张先生120250元货款及因诉讼产生的公证费、差旅费等合理支出。 百度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并且,二审法院还提出,百度加“V”认证系百度为客户推出的信誉认证服务,加“V”认证不仅使得百度在网络推广中脱颖而出,同时也使得百度获得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因而百度在进行加“V”认证审核时,理应尽到较一般推广更高的注意义务,核实企业身份信息的真实性。 |
关键词:网友,百度,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