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灭门案800余万遗产纠纷终结
李磊奶奶继承遗产也继承债务 确定财产的归属及份额问题后,大兴法院又确定了继承顺序。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李磊因故意杀害父母、妻子和两个儿子,丧失对5人的继承权。 对于死亡顺序,法院确认李磊的妻子、妹妹先于父母死亡,李磊的两个儿子最后死亡。 对于李磊生前所立遗嘱,法院认定有效,李磊的遗产由其奶奶全部继承。法院同时确认,李磊父亲的遗产由李磊奶奶全部继承,李磊母亲的遗产由李磊姥姥全部继承,李磊妹妹的遗产由奶奶、姥姥平分。李磊妻子及两个儿子的遗产,全部由李磊的岳父母继承。 经核算,李磊岳父母应共同继承遗产总价值为109万余元;李磊奶奶应继承遗产总价值为437万余元;李磊姥姥应继承遗产总价值为266万余元。 本案还涉及两笔债务。一是李磊2010年的借款56万元,法院认定为他与妻子的夫妻共同债务。二是李磊因故意杀人罪而应支付给岳父母、奶奶、姥姥的赔偿款总计345万余元,为其个人债务。(据记者估算,其中李磊奶奶需要为李磊偿还约250万元债务。) 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李磊的奶奶作为李磊的继承人,在继承李磊遗产份额的范围内对李磊所负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对于那笔56万的夫妻共同债务,由李磊的岳父母及奶奶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判决后,李磊奶奶不服,上诉认为第一处老宅的拆迁房屋应归她所有。二中院审理后,终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案情回放 1980年出生的李磊是家中长子,有一个妹妹。他和妻子王美玲有两个儿子。案发前,李磊一家四口与父母、妹妹一起住在大兴清澄名苑北区。 2009年11月23日晚上10时许,李磊在卧室将妻子杀害,用被子将妻子尸体盖上后待在房间内愣了一会儿。然后他去了其妹房间,将正在玩电脑的妹妹杀害,并将妹妹的尸体抱到床上用被子盖上。随后他回到自己的卧室,在床上坐了10多分钟。这时其父过来敲门,李磊打开门迎上前持刀向父亲脖子刺去,父亲倒地后李磊也从屋里拿了一条被子给他盖上。这时其母闻声从自己的卧室出来,李磊走出自己的房间在客厅将母亲杀害。他在客厅坐了一个多小时后,前往其母的卧室将两个年幼的儿子杀害。几天后,李磊在三亚被抓。 2010年10月15日,一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磊死刑,赔偿三方受害人合计345万余元。李磊就附带民事部分上诉。2011年3月3日,市高院维持原判。2011年9月16日,李磊被执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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