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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师在五星级酒店溺亡 游泳池最深处1.6米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2015-08-28 09: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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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泳池安全告示称,“无救生员值班,客人及会员本人承担进入游泳池的风险”

  室内泳池安全告示称,“无救生员值班,客人及会员本人承担进入游泳池的风险”

女律师在五星级酒店溺亡 游泳池最深处1.6米

  室外泳池告示牌称:“无救生员值班,风险自负”

  8月23日,40岁的江苏丹阳女律师蒋丽俊带儿子到黄山度假,入住黄山市黄山区黄山太平湖皇冠假日酒店。家人怎么也想不到,她竟在室内泳池游泳时溺水身亡。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据家属反映,该酒店室内和室外两个泳池都没配备救生员,只是张贴“无救生员值班,风险自负”的安全告示。

  [事发]女律师酒店室内泳池内溺亡

  8月23日中午,蒋丽俊和儿子入住黄山太平湖皇冠假日酒店。该酒店属于五星级酒店,位于太平湖景区附近,拥有室内室外两处游泳池,免费对入住游客开放。

  当天17时许,蒋丽俊和儿子去游泳,她选择室内的恒温泳池,而儿子和朋友则选择室外泳池。据了解,室内泳池约200平方米,最深处1.6米,浅的地方才1.3米,然而就是在这样的泳池中,蒋丽俊却突然溺水,随后失去意识。因为未及时发现,几分钟后,等她被救起时已迟了。

  [讲述]五星级酒店泳池无救生员

  昨天下午,记者先后联系上蒋丽俊的丈夫和妹妹,他们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他们从江苏赶到黄山,并调看了酒店室内泳池的监控录像。据录像显示,蒋丽俊下了泳池,在泳道游了几米,忽然呛水,挣扎中再次呛水,并在水中努力划水试图自救,但是她的手未能碰到岸边,随后因呛水失去意识。

  蒋丽俊妹妹蒋女士告诉记者,室内泳池没有救生员,只有酒店的女服务员,监控显示当时该服务员觉察异样后,观察了水中的蒋丽俊几分钟,未采取任何措施,直到8分钟后,才呼喊其他游客将蒋丽俊拉上岸,随后跑开喊人,现场一名女游客对蒋丽俊进行急救,却为时已晚。

  [酒店]声明未回应泳池是否配备救生员

  该酒店泳池是否配备救生员?酒店女服务员处置是否适当?记者就该问题联系上黄山太平湖皇冠假日酒店负责人韩经理,但是电话中,他表示手机快没电了便挂断电话。

  随后,黄山太平湖皇冠假日酒店市场传讯副经理庄梦航向记者发来一份该酒店的声明。声明称,目前这起泳客意外死亡时间,已移交给当地警方调查,酒店将全力配合调查过程。对家属表示哀悼和慰问,协助警方和保险公司进行善后事宜。声明中还表示,事发后家属聚众50余人在酒店公共区域发生一些过激行为。

  记者多次询问酒店泳池救生员配备情况,直到当晚6时许,尚未接到该酒店任何回应。

  [体育部门]“救生员应该有,肯定有”

  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发布的《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人工游泳池,至少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2人;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按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内,增加1人的比例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游泳救生员应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还应进行年度审核。

  黄山区体育局负责人杨先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当记者问到黄山太平湖皇冠假日酒店泳池是否应配备救生员时,杨先生表示,“救生员应该有”,随后肯定回答称“肯定有”,否则拿不到资质和营业许可证。

关键词:救生员,酒店泳池,五星级酒店,女律师,女服务员

责任编辑:李天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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