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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小出纳3年贪占四千万

来源: 北京晚报 作者: 杨昌平 2015-08-25 09: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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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一些政府部门频现小官大贪案件,但“小官大贪”并非政府部门所特有。年仅34岁的某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财务人员郭彦宏,就在3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单位钱款4426万余元。记者今天获悉,郭彦宏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市三中院终审处以有期徒刑14年。

  请病假牵出大案

  郭彦宏是某律所北京代表处的财务出纳,负责审核、发放财务报销,支付银行付款,并配合财务主管处理相关财务工作。其主管张某作证说,2012年2月16日,郭彦宏利用职务之便,未经任何人授权与批准,私自从单位账户内将253万余元转入郭彦宏个人银行账户,同年2月底,郭彦宏向单位财务提供虚假银行对账单,在对账单中此笔交易被删除了。直到2013年9月初,郭彦宏请病假一直未上班,单位才在9月27日发现上述情况,并与郭彦宏电话联系,但郭彦宏始终不接电话,后单位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该单位内部统计,郭彦宏自2010年12月1日至2013年10月8日,从单位转走6000多万元,汇回单位2000多万元,差额巨大。

  外表老实出手阔绰

  郭彦宏虽然月入1万余元,但用他的话来说,这点钱根本不够花的。

  根据郭彦宏女朋友李某的证言,平时郭彦宏出手阔绰,她感觉郭彦宏人挺老实而且有经济基础,就在一起处男女朋友了。2011年11月左右,她和郭彦宏购买了朝阳区一处房子,价格是1160万元左右。她在青岛有三套房产,第一套价值800多万元,第二套价值170多万元,第三套交了100多万元,剩下的钱办了银行贷款。这几处房产都是郭彦宏交的钱。

  2012年,郭彦宏给李某买了两辆车,一辆是白色路虎揽胜越野车,价值160万元;一辆是酒红色玛莎拉蒂轿车,价值300万元。2013年4月,郭彦宏又花了100万元,给李某的父亲买了一辆白色捷豹轿车。此外,郭彦宏给李某参与拍摄的一部电视剧投资了20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给过李某大约300万元左右。除了奢侈消费,郭彦宏不忘老本行,他在青岛和朋友合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郭彦宏说投资了150万元。

  除了在金钱上的炫耀,郭彦宏还在身份上给自己披上神秘外衣。他伪造了两个国家安全部的证件,一个是工作证,一个是侦查证,并对女友称是通过关系办理的,当女友开车在路上被交警查时,郭彦宏会把证件拿给交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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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郭彦宏,出纳,非法占有目的,李某,挪用资金罪

责任编辑:李天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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