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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男子遭便衣枪击续:剧情反转 被击伤男子原为刑拘在逃人员

来源: 四川在线 作者: 2015-08-05 17: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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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 (石代强 四川日报记者 张啸)8月3日,网上一篇名为《男子称不知为何遭便衣枪击 警方:嗯》为题的报道出现后,引起了网民的关注。8月4日,《四川日报》记者联合《华西都市报》记者到威远县进行实地调查,还原了事情详细经过。

目击者:便衣警察蹲守,设伏抓人

6月24日下午,在威远县人社局门口一商铺老板刘某坐在店里和亲戚胡某聊天。

“当时我坐在店门口,看到警务室里冲来三个年轻男子,朝人社局那边跑,跑得非常快。不一会儿,我就听到了一声枪响。后来,就有人在喊出事了。”刘某回忆。三名年轻男子冲出警务室后,就迅速扑向了一辆停在人社局门口的白色越野车。“在事发之前,我还以为是到警务室里找社区民警登记居住信息的,原来是派出所的便衣警察在那里设伏抓人。”刘某说。

在人社局工作的叶某介绍,他了解事情的基本情况。“当时我在外办完事后回单位,刚走到大门口,就看到有三个男子从社区警务室那边跑过来。当时也没有在意,走了几步后才听到有人在大声喊‘我是警察,下车,下车!’后来又听到枪声。那时我才回头看,看到那三个男子正在对着一辆停靠在花台边的越野车拍打,并喊‘不许动,下车!’但是车子没有停,而是继续往后倒。有一名男子就对着车子开了几枪。最后,越野车还是掉头逆向朝城南汽车总站方向跑了。”

县公安局:为何抓捕?李小佳是犯罪嫌疑人

为何要抓捕李小佳,威远县公安局回应称,李小佳是涉嫌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

“我的左手被砍断,头皮也被砍掉一块。”陈渝说。“在医院治疗花了1万多元,但李小佳至今只赔了我2000多元。”2014年7月28日23时许,受害人陈渝因欠李小佳高利贷,与其发生矛盾后,李小佳邀约夏平等人,携带砍刀将陈渝砍伤。同案人员已被法院判刑,但李小佳始终没有归案。

公安机关一直未放松对其进行抓捕。今年4月23日,威远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就组织民警对李小佳进行过抓捕。当天,围捕民警驾车将李小佳驾驶的越野车围堵在威远中学大门外的红绿灯路口时。李小佳眼见无路可逃,竟然不顾周围群众生命安全,强行驾车冲过绿化带后逃离。

据陈渝描述,李小佳10多岁时就混社会,带着一些不三不四的人称王称霸,没有人敢惹他,很多人都怕他。

除了将陈渝砍伤外,李小佳还有不少案底。2003年因贩毒罪被威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5年因贩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9年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医院:男子身上有枪伤,但已基本康复

6月24日晚上7点左右,威远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医生幸荣福接诊一名受枪伤男子。“我们医院和警方有一个长效联动机制,一旦发现病人有砍伤、枪伤、爆炸性烧伤的情况,就及时联系警方。”幸荣福说。随后,幸荣福通知医院保卫科向威远县公安局报警,并立即对该男子进行了手术。后经民警确认,该男子就是公安机关设卡布控实施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李小佳。

“送进手术室后,我们检查后发现其身上有两个枪眼。”李小佳的主治医师唐伟介绍。 经过治疗后,李小佳病情好转,转入外伤四科普通病房。“李小佳恢复情况良好,已经符合出院条件了,但是他的家属一直没有在出院证明上签字。”唐伟说。

县检察院:现场勘查,对证人进行调查

6月24日抓捕事件发生后,威远县公安局第一时间将民警使用枪支情况向威远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了报告。

“6月24日晚上8点过,我就接到了县公安局的电话,说民警在抓捕嫌疑人的时候使用枪支造成嫌疑人受伤。”威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官东华说。

官东华立即带人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并请求内江市公安局派人前来进行勘查现场。同时,对当时的现场目击证人刘某等6名在场证人进行了调查取证。

“据现场目击证人介绍,3名便衣民警于6月24日下午3点多便达到事发现场。见李小佳不在其驾驶的无牌照长城越野车里面后,便到县人社局门口的警务室设伏。下午5点30分许,李小佳出现并返回车内,民警立即对其实施抓捕。”官东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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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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