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后却仍不思悔改 伙同狱友盗窃烟酒
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伙同狱友盗窃香烟、白酒,价值近5万元。经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苏常寿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附加刑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44岁的苏常寿系宣州区人,曾因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13年8月刑满释放后,苏常寿不思悔改。今年1月10日凌晨,苏常寿与狱友凤某(另案处理)来到宣城市区一超市仓库,由苏常寿在外望风,凤某用随身携带的铁棍将仓库窗户撬开,进入其内窃取软盒中华、硬盒中华等香烟200余条,合计价值近5万元。后二人又采取同样的方法,窃得白酒1箱。今年2月,苏常寿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另据查,苏常寿之前被判决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尚有六个月未执行完毕,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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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