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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世妻子被赶出家 妻为家产告丈夫家人

来源: 广西新闻网 作者: 王斯 2015-08-01 17: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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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俊年仅39岁就因病去世,身后留下包括房产、股票等400多万元的遗产。谁知阿俊去世还不到1年就起了纠纷,为了继承这笔巨额遗产,阿俊的妻子小玲将阿俊的前妻、儿子、弟弟、母亲等亲属一起告上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这笔巨额遗产究竟应该怎么分,各方在法庭上争执不下,一度情绪失控。幸好,阿俊在离世前两天留下的一封代书遗嘱最终帮了大忙。因为遗嘱有效,法院在该份遗嘱的基础上,合理分配遗产,最终判定小玲合法继承价值37万余元遗产。

  丈夫离世

  妻被赶出家门告上法院

  虽然自己拿到了阿俊的部分遗产,可回想起阿俊家人的做法,小玲还是感觉很心寒。小玲说,阿俊生前共结婚两次,并与前妻育有一子小彭。小彭10岁时,阿俊与前妻协议离婚,小彭归阿俊抚养。2011年5月,小玲与阿俊登记结婚,2人没有再要孩子。

  因为阿俊比较有经济头脑,其名下除了有两套房产,还在股市投入200多万元资金,并购买有保险等多种投资。令人遗憾的是,2013年,阿俊被检查患上肝癌,当年9月22日因抢救无效死亡。

  丧夫之痛尚未平复,在阿俊去世仅仅7天后,阿俊的家人就要求小玲搬离两人的“爱巢”。理由是这套房是阿俊的婚前财产,阿俊已经留给了儿子小彭。万般无奈下,小玲只好搬走,租房居住。更让她心寒的是,婆家人开始背着她偷偷转移阿俊的股票资金,只肯分很少一部分遗产给她。

  2014年5月底,小玲将阿俊的儿子、弟弟、妹妹、母亲、前妻等亲属一并告上法院,要求分割阿俊的遗产。小玲认为,她应该继承阿俊名下两套价值130万元房产的1/4产权份额,阿俊名下价值270万元的股票资产也应给她80万元,此外她还有权分割阿俊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及保险受益金等。

  关键证据

  婆家人拿出代书遗嘱

  面对小玲的起诉,阿俊的家人突然拿出一份代书遗嘱,声称阿俊在去世前两天立了这份遗嘱,已对相关财产进行了处理。

  阿俊的家人说,除了代书遗嘱,阿俊还有一份手书遗嘱。阿俊在遗嘱中确认,他名下的两套房产及股票、基金等财产均归儿子小彭所有。因小彭尚未成年,阿俊的弟弟阿武是其股票和基金账户的保管人,并授权阿武视情况对相关资金进行分配。阿武此前已将阿俊股票、基金账户内的资金取出,用于支付阿俊父亲治病的医疗费及阿俊的丧葬费。

  阿俊的家人还认为,阿俊在与小玲结婚前就已购买了巨额股票、基金。目前阿俊股票账户里的270万元中,只有21万余元属于阿俊和小玲的夫妻共同财产,他们愿意把其中的一半交给小玲。

  至于阿俊的公积金和保险金,阿俊的家人同意按法定继承来分割。但阿俊的37万元存款中,包括了何某还给阿俊的近18万元借款,以及保险公司垫付的保险收益金18万元。阿俊生前已声明将保险受益金赠与儿子小彭,小玲不该再打该款项的主意。

  对该份遗嘱,小玲并不认可。因为该份代书遗嘱中没有阿俊的签名,虽有指印也不能证明是阿俊本人所按。但小玲虽然提出了质疑,却又明确表示不对该遗嘱的笔迹及指印进行司法鉴定。

  遗嘱有效

  法院为妻子算细账

  阿俊的这份代书遗嘱到底有没有效?法院详细核实了该案代书遗嘱、遗嘱手稿的原件,认为在立遗嘱时,阿俊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至于阿俊未签名,因订立遗嘱之时(2013年9月20日17时左右)距离阿俊被宣布临床死亡之时仅有36个小时,阿俊作为癌症患者无力持笔实属正常。法院最终认定该份遗嘱真实有效。但该遗嘱中,关于处分属小玲所有的股票资金的部分无效。

  法院认为,阿俊名下的股票账户开在他与小玲结婚之前,因此,应在区分属于阿俊个人婚前财产的部分后,再对属于两人的婚后共同财产部分进行相应处理。根据该账户对账单,法院认定,属于阿俊婚前的股票资金为217万余元。至阿俊去世时,账户中有270万余元资金,增值的53万余元属于夫妻俩的共同财产,小玲有一半继承权,即26.7万余元。

  最终,加上其余财产分配,法院判定小玲可继承阿俊遗产37万余元,其余遗产归阿俊儿子小彭所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关键词:丈夫离世,妻子,状告

责任编辑:张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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