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微信倒卖大麻获刑 支付宝付账每克赚40
刘某在法庭上接受审判。蒲东峰摄
每克花110元从微信好友处购买毒品大麻,每克加价40元后再卖给另一微信好友,15日,21岁的刘某因犯贩卖毒品在朝阳法院受审,并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款2000元。 15日上午10时许,身穿黑色上衣、个子较矮的刘某被带入法庭。朝阳检察院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指控刘某犯了贩卖毒品罪。因刘某对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该案法官崔光同当庭决定采用简易程序审理。 面对法官是否有意见、是否提交新证据、是否申请证人到庭等询问,刘某一一回应称“没有”。他没有为自己聘请律师,甚至也放弃了为自己作最后辩护的机会。 鉴于刘某认罪悔罪,公诉人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刘某供述称自己并不吸毒,2015年3月5日,19岁的女孩儿刘某某给其发微信,问其手里有没有货(毒品大麻),自己就说有,问她要多少。刘某某称要5克或10克,并问其多少钱。刘某称每克150元。 之后,刘某通过微信从别人手中买了5克大麻,每克110元,自己是通过支付宝给对方付了账。 刘某同刘某某约好在西城区和平门附近交货。2015年3月9日14时许,刘某一人带着大麻来到约定地点,刚到便被事先在此布控的朝阳警方抓获,并当场起获大麻4.37克,毒品中检出大麻酚、大麻二酚、四氢大麻酚。 据了解,该线索来自一名在押人员举报。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为牟取私利向他人出售毒品,已犯了贩卖毒品罪。但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毒品未流入社会,故对其所犯罪行从轻处罚,判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罚款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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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