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隧道飙车案:法律出击 飙车党风光不再
“大屯飙车案”一审落槌,两个小鲜肉因为飙车上演了最新版的“速度与激情”,不仅赔上了爱车和钱财,在广受舆论炮轰的同时,还因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拘役5个月和4个月的刑罚。这一次,像诸多触犯刑律的飙车党们一样,他们没有能冲向胜利的终点,而是南辕北辙,走到了自由的尽头。 北京、隧道、下雨天、来来往往的汽车、瞬间时速超160公里。这一个个关键词,挑战着每一个人的神经。而飙车党们,心里却只想着速度上的超越,追求所谓的存在感、价值感。一切,看上去很美,但却真应了那句话:no zuo no die。几分钟后,跑车变成了破车;拘役几个月,失去了人身自由。在多数网民的眼里,拘役这个惩罚也许显得太轻。但对于飙车党们来说,刑罚意味着人财两空,意味着人生履历表上永远添上黑色的一笔。更有重者,飙车人因为触犯其它罪名,远远不能像“大屯飙车案”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几年乃至十几年的有期徒刑。就像两位被告人在法庭上所说,事发后非常自责内疚,对社会对家人造成了不可弥补的伤害,今后一定会对法律满怀敬畏之心,并带动身边人多作有益的事情。 飙车,飙的是速度和激情,丢的是自由和人品。当飙车党们一次次停靠在“出发线”准备齐头并进时,他们所要创造的已不是什么神速度,而是以神速度的方式上交着违法的成本,以神速度将自己推向法院的被告席甚至生命的终点站。表面上看,他们只是在挥霍自己的财产,只是不尊重自己的生命。有的车翻报废,有的头破血流,有的从驾驶室弹飞当场毙命。实际上,更严重的是,飙车行为暴露出飙车党们对最基本的道德底线的践踏。轻者,深夜扰民无视他人的休息权,市区飙车侵犯他人的财产权;重者,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随时随地置于疾驶的车轮下,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是对生命的根本性漠视。 然而,当我们静下心来,在愤怒谴责飙车党的同时,是否也应该思考一下为什么付出如此沉重代价飙车党们仍乐此不疲屡禁不止,一次次挑战着法律的威严?豪车扎堆儿狂野走秀,一个个新闻事件层出不穷博尽眼球,难道只是一种炫富?围观者们、汽车改装店商们、“车虫”车检们是否也在助纣为虐?飙车形成背后的社会价值体系、人文素养、教育理念是否应当反思?当前的立法规定,危险驾驶罪最高刑止于拘役6个月,是否有点儿隔靴搔痒?无视生命的激情追逐,是否应当被施以重拳?唯其如此,才能让后来者望而却步,才能让挑战公共秩序者不敢为、不能为,才能重构一个安全、文明的魅力之城。 “速度和激情”必须与“法律和道德”为伴,否则,只能滑向犯罪的悬崖:往前一步,万丈深渊;回头一步,海阔天空。 飙车如此,做事亦然。 |
关键词:法律和道德,汽车改装店,拘役,车虫,速度与激情,出发线,大屯飙车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