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保障房租赁合同范本 腾退房屋3个月过渡期
近日,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台《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了河北省各市在保障房租赁实际操作中常见问题的权责归属,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合法保障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权利。对于已不符合保障条件但暂时无法腾退房屋的承租家庭,给予3个月的搬迁过渡期,过渡期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内容包括保障房基本情况,保障对象类型,租金标准、费用缴纳及租赁期限,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房屋安全及维修,合同解除、终止条件及退房事宜,违约责任和其他条款。考虑到保障性住房的特殊性质,《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在载明房屋租赁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对于已不符合保障条件但暂时无法腾退房屋的承租家庭,给予3个月的搬迁过渡期,过渡期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租金;《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包含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明确列出保障房已有设施设备名称、数量、完好状态和维修负责方,此外,对房屋装修、改善以及增设他物等情况也做了进一步明确。 |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租赁 |
责任编辑:李天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