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通讯工具为涉毒违法犯罪大开方便之门
线上吸毒线下贩毒聚众淫乱,网上明码标价兜售制毒技术……人民公安报中国警察网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当前,我国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蔓延迅速、种类多元、形式隐蔽的显著特点,造成国内吸毒人群规模持续扩大。据统计,今年2月以来,全国已侦破公安部督办网络涉毒目标案件7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逾千名,发现网上涉毒人员数十万名。其中,一些即时通讯工具和社交平台为网上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方便之门。 公安部禁毒局有关负责人接受人民公安报中国警察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涉毒违法犯罪的蔓延,不仅造成我国毒情形势更加复杂,毒品犯罪形态发生深刻变化,而且与制贩枪支、淫秽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相互交织,严重侵害群众身心健康,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线上吸毒,线下贩毒聚众淫乱 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蔓延速度之快、涉及范围之广、社会危害之大,令人触目惊心。记者从公安部侦破的案件中了解到,一些不法分子大肆利用视频交友网站、聊天软件进行群体性吸毒活动,涉及人数众多。 据了解,早在2011年,公安部组织侦破的首例网络视频吸毒“831”特大案件中,就查获12000余名吸毒人员聚集在某视频聊天网站上进行大规模集体吸毒活动,人员遍布全国各地。2014年,上海市公安机关对“白色会”、“傲视群雄”等4个涉毒视频聊天客户端进行调查发现,有2400多人每天在线吸食毒品、交流吸毒感受,甚至进行线下贩毒、聚众淫乱等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即时通信工具和各类论坛、贴吧、聊天室传播制毒工艺、交流吸贩毒经验。据调查,全国至少半数的制造毒品案件、超过三分之一的制造制毒物品案件涉及网上传播制毒技术。 “有许多类似于‘广告式’的网页,明码标价,承诺包教包会,一套完整有效的制造毒品、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技术售价约为10万至20万元。” 公安部禁毒局有关负责人告诉人民公安报中国警察网记者,经过多次清理整顿,现在主要门户网站以“冰毒”、“K粉”等传统形式存在的涉毒有害信息大为减少,但通过涉毒隐语、暗语、黑话发布的涉毒有害信息依然存在。 近日,辽宁省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网络涉毒专案中,发现涉毒QQ群69个,涉毒QQ号码两万多个。北京警方在侦办一起特大网上贩卖大麻案中,发现涉毒QQ群21个,涉案人员7200余名。天津市公安禁毒、网安部门侦办的网上涉毒案,发现涉毒QQ、陌陌群140个,网上涉毒虚拟身份8000余个。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侦办的特大网络涉毒案,发现涉毒QQ群170余个,网上涉毒虚拟身份超过10万个。 以成人用品店为掩护,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结算毒资 近日,湖北、广东两地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特大网络贩卖精麻药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缴获毒品200余公斤,查明该团伙仅今年3个月的销售收入就达到200余万元。据掌握,该案主犯与广东东莞某快递公司签订“代收货款”协议,在与上线联系订购国家管制的精麻药品后,通过湖北、陕西、河南等地二级批发商,以网上成人用品店、网上保健品店的形式为掩护,在网上推销贩卖,毒资则由该快递公司与该团伙通过互联网支付平台定期集中结算。 据介绍,在网络扫毒专项行动中,类似利用互联网交易平台和物流寄递渠道进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突出。一些贩毒分子借助医药、化工类以及电子商务类网站发布毒品、易制毒化学品、制毒设备、吸毒工具等各类涉毒物品销售信息,通过网络通信工具联系上下家、实施毒品交易。 今年3月以来,四川、湖北、重庆、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公安机关连续破获涉及淘宝店主的贩毒案,贩毒团伙在淘宝网上以销售其他物品为掩护贩卖毒品、制毒物品,通过支付宝收取毒资,再通过快递公司将毒品、制毒物品藏匿在快递包裹内寄送给买家。 浙江、安徽、湖北、广东、江西省公安机关联手侦破一起特大网络贩毒案,涉及涉毒QQ号870个、支付宝和银行账户近400个,毒品交易额近400余万元,涉及30个省市区。 网上涉毒私密性越来越高,发现监控取证难度大 为了应对网络涉毒违法犯罪的严峻形势,今年4月初,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网络扫毒专项行动。为推进行动深开展,在国家禁毒办的牵头下,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的意见》,为治理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提供了重要依据。 公安部禁毒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网络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受到有力打击和整治。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滞后、一些涉毒分子往往使用即时通讯工具,通过语音、图片、视频形式进行交流,网上涉毒活动私密性越来越高,发现、监控、取证的难度变得越来越大。 “当前,打击网络涉毒违法犯罪存在线索发现难、落地查人难、调查取证难、打击处理难的问题。”该负责人透露,涉毒人员通过网络技术变换上网地址,有的一人注册多个ID上网,有的IP实际地址信息不实,实践中尽管发现数以万计的网上涉毒人员,但有的难以落地,落地后也很难查到涉毒人员。 |
关键词:涉毒,警察网,支付宝,即时通讯工具,制造毒品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