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中国互联网竞争与监管蓝皮书”发布
法制网讯 (记者 王芳) 5月8日,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和中国行为法学会基础理论研究会在京举办“中国互联网竞争与监管研讨会”,并发布我国首部《中国互联网竞争与监管蓝皮书》(下称“《蓝皮书》)。 《蓝皮书》由“中国互联网竞争与监管大事记”、“互联网企业不正当竞争案例统计分析”、“中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理分析”、“中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监管与立法现状”、“中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立法与监管建议”五部分组成,旨在从宏观层面揭示我国互联网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征,并分析其深层原因,为我国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提供立法与监管建议。 《蓝皮书》分析了互联网企业不正当竞争六大特征:一是目前互联网企业正处于抢夺国内用户资源的粗犷式增长阶段。二是我国互联网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关系呈现明显地由若干中心向外辐射发散状态。三是随着技术发展,互联网企业所采用不正当竞争的手段更为隐蔽和复杂,涉及从道德到法律层面等较宽的范畴。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捆绑安装不需要的软件,个人数据安全受到越来越大的威胁。四是从涉案行为上看,统计数据中比例最高的是诋毁商誉行为。由于我国互联网企业文化与网络思维发展不一致,未能形成良好的诚信体系。五是在统计数据中尚未发现由于互联网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引发的个人用户与企业间发生的诉讼案件。六是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相关法律欠缺。针对互联网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法律上只能依靠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无法应对愈演愈烈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现象。 针对我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立法与监管的问题,《蓝皮书》提出四项具体建议:第一,完善我国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监管现状,包括依法规范执法程序、保障执法机构专业化水平、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监管应注重效率,以及建立第三方检测机构等;第二,健全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修改和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互联网领域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扩大所规制主体范围、确定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入禁令制度等;第三,在司法实践中适用“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第四,互联网服务业应当履行行业自律,承担网络社会责任。 来自中国行为法学会、中国科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著名竞争法、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专家,以及新华网、法制网负责人和知名律师参加了本次发布会,并围绕“互联网+”、“中国互联网的竞争与监管”等诸多课题进行交流研讨。 据了解,《蓝皮书》由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科研团队和中国行为法学会基础理论研究会专家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对国内知名互联网企业实地调研,并采取多种研讨形式广泛搜集整理互联网竞争领域内经典案例,综合多方专家意见历时一年撰写完成。 相关新闻: “中国互联网竞争与监管蓝皮书”建议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 “中国互联网竞争与监管蓝皮书”建议:规范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中国互联网竞争与监管蓝皮书”建议:在司法实践中适用“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 “中国互联网竞争与监管蓝皮书”倡导互联网服务业应加强行业自律 承担网络社会责任 |
关键词:蓝皮书,互联网企业,我国互联网,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国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