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十大“人肉”事件 虚拟网络“逼宫”现实生活
在成都市娇子立交处,一名男司机将一女司机逼停后当街殴打,35秒内4次踢中女司机脸部,整个过程触目惊心。 近日,成都女司机变道被暴打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引发网民热议。最初女司机被暴打广受同情,打人者行车记录仪视频曝光后,剧情反转,被打女司机卢某遭网友“人肉”,身份证、生活照、违章记录甚至开房记录等个人隐私被曝光,同时伴有大量未经证实的个人信息。 这一事件中,人肉搜索这种网络暴力再次受到众人谴责。大众网记者对近年来典型的十大人肉搜索事件进行梳理,人肉搜索对当事人的伤害,已经大大超出了事件本身。 “人肉”暴力再度来袭 成都被打女司机遭网络“扒皮” 5月3日下午,一段35秒视频网上疯传:在成都市娇子立交处,一名男司机将一女司机逼停后当街殴打,35秒内4次踢中女司机脸部,整个过程触目惊心。事件曝光后,被打女司机受到网民广泛同情。 然而,随着男司机张某行车记录视频的曝光,不少网友开始转而谴责女司机卢某的路霸行为。这种反感很快在网络上漫延,有网民开始在网上对卢某进行人肉,先后翻出了她的驾驶违章记录、身份信息、甚至是开房记录等等,事件再度扩大化,卢某家怀疑有人雇佣水军,侵犯了卢某的名誉,并提出要报警,就连病房也不准无关人员擅自进入。 在这一事件中,卢某成了彻底的受害者。面对这样一起由交通纠纷演变的网络暴力事件,交警网友@无敌饼干姐这样评论道:交通违法就说交通违法,把人家开房记录曝出来,也不能证明打人的就是对的。网友“有话好好说不要发自拍好吗”说,现在反转愈演愈烈,不知道哪的警察直接把女司机个人信息人肉出来全部曝光。现在就是这样,整你就先从道德上搞臭你。可开车是开车的事儿,跟开房有什么关系? 翻翻十大“人肉”事件 仅有两起被追责 2001年,有网民在猫扑网贴出一张“自己女朋友”的美女照片,引起网友关注并开始搜索。很快,这位名叫“陈某某”的女子大量个人资料被公布于网络,“陈某某事件”被视为人肉搜索的第一例,但那时候还没有“人肉”的说法。 自该事件之后,网络暴力愈演愈烈。 2006年2月,一网友公布了一组虐猫视频截图,一名时髦女子用高跟鞋将小猫踩死。不久,有网友发出“宇宙通缉令”,不少网友悬赏捉拿“凶手”。很快,该女子虐猫地点和她的工作单位等信息曝光。事件的结果是,虐猫女被解除职务。 2007年12月29日,北京一女白领跳楼身亡。她在“死亡博客”中将寻死原因归咎于丈夫的不忠,并在博客贴出丈夫和第三者的照片。随后,有网站将该女子丈夫的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全部披露。部分网民到该女子丈夫和其父母住处骚扰,甚至在墙壁上刷写“逼死贤妻”、“血债血偿”等标语。最终,法院宣判该女子丈夫起诉的三家网站赔偿8000元。 2008年5月21日,一段视频中一名女子用轻蔑的口气大谈对四川地震和灾区难民的看法,激烈和脏话充斥其中。随后,有网友发帖说,知道该女子的详细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家庭成员、具体地址、QQ密码以及家人的电话。随后,警方将女子拘留,该女子向受害人道歉,但被人肉方未就信息泄露继续追责。 2009年4月24日,一名90后女孩在豆瓣网上发了一篇《诶!真该买个私人飞机》日志,后被网友称为“晕机女”。很快,其各种信息均被公布,不少人留下攻击性语言。事发后,女生委托律师发声明,希望网友停止传播。 2010年12月8日,陈女士和一名环卫工人因口角打起来。经调解,陈女士赔了环卫工人500元钱。然而,事情经过被网友发到网上,同情环卫工人的网友将陈女士店面位置、老公的电话号码、车牌号码等信息进行了公开,陈女士频频受到电话辱骂,生意也受到影响。陈女士无奈之下,只好向媒体求助希望平息此事。 2013年5月24日,有网友发微博称,在埃及卢克索神庙的浮雕上看到有人用中文刻上“丁某某到此一游”。随后,有网友人肉出丁某某的初中就读信息。事后丁某某父母为孩子的行为道歉。 2013年7月28日,14岁的潘某某因对足球球星出言不逊,结果手机、地址、学校、家人被一一曝光,更被粉丝上门围堵惊动警察,潘某某一度传出自杀。 2013年12月2日,高中生琪琪(化名)到某服装店购物,却被店主怀疑偷了东西,将其购物时的监控截图发到微博上,并称她是小偷。同日,琪琪所在学校、家庭住址均被曝光。12月3日,无法忍受压力的琪琪跳河身亡。法院以侮辱罪判处服装店店主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6月30日,一段“地铁9号线男子摸女生大腿”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被骚扰的当事女乘客报案后男子否认骚扰行为。事件持续发酵后,多名网友公布了骚扰男及其妻女的照片、电话、住址、单位等具体信息。男子家庭被不断骚扰,男子最后不得不辞职。 看看“人肉”三种形式 虚拟网络“逼宫”现实生活 人肉搜索之所以以“人肉”命名,是因为它与百度、Google等利用机器搜索技术不同,它更多的利用人工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的信息。实际上就是通过其他人来搜索自己搜不到的东西,与知识搜索的概念差不多。 大众网记者了解,人肉搜索最常用的是类似“百度知道”一类的提问回答网站。先是一人提问,然后八方回应,通过网络社区集合广大网民的力量,追查某些事情或人物的真相与隐私,并把这些细节曝光。 大众网记者总结近几年来的人肉事件发现,目前的网络暴力事件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首先是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其次,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第三,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 “人肉搜索”的参与者也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主要事件的发布者,也就是最初在网上公开事件的人。二是跟帖者,他们中有真正的讨伐者,也有恶搞的跟风者和无意识的参与者。第三是真正的讨伐者,他们往往是在事件公布以后,对事件当事人进行恶意口诛笔伐的狂热分子,不但刻意攻击当事人,而且会用极富煽动性的语言去感染其他的网民。 掂量掂量“人肉”后果 乱“人肉”最高赔50万 通过上述十大案例不难发现,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但却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走进了现实,对事件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姓名、照片、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公布于众,用语言文字等对人的现实生活进行伤害与诬蔑。这些恶语相向的言论、图片、视频的发表者,往往是一定规模数量的网民,他们对当事人信息的散布与评论,已经严重影响了对方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后果,甚至是直接导致当事人的死亡。 然而,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人肉搜索的参与者都可以隐瞒或编造自己的身份,而这种身份的隐匿又使得法律和道德失去了约束力。然而,人肉搜索并不是“法外之地”。 大众网记者采访了济南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委员会委员、山东齐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晓燕,据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人肉搜索造成他人损害的,最高可赔50万元。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大众网记者采访了山东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委员吴宝安,他建议应在全社会倡导文明的、负责的网络行为,加快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研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加大依法惩治的力度,通过法律手段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净化网络环境。 记者手记 是什么让网民当起“人肉刽子手”? 近年来有关部门和专家也在循迹网络暴力根源,其中包括网民的匿名性,网络上缺乏制度和道德约束,以及一些网民的素质原因。此外,也与社会存在不公,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滞后等有关。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5年2月公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情况统计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新增网民311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了47.9%,其中有43.8%的网民表示喜欢在网上发表评论,其中18到24岁年轻人呈上升趋势。 专家分析,网民年轻化,是网络暴力突现的直接原因之一。年轻网民血气方刚容易冲动,主帖事件在网络上一发布,他们就会迫不及待地用键盘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显出不满与愤怒。而这些愤怒的个体在网络上非常容易结合成一个观点一致的暂时群体,然后他们以群体的身份,以“正义”名义对当事人进行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追讨与打击。他们以为自己正在伸张正义,却忽略了自己给别人带来的过度伤害。有些网络媒体为了在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对网络暴行蔓延的存在不作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网络暴力的气焰。 比如“史上最毒后妈”事件,发布的帖中称被虐女童被后妈“打得口吐鲜血,背部六块脊椎骨基本被打断”,配发的图片也是血淋淋的。经各大论坛转帖后,标题已升级为《史上最恶毒的后妈暴打六岁女儿》。但是,后来经过证实六岁女孩吐血只是患病所致而非后母所为。再比如,当初“虐猫事件”在论坛发布后立即引起了轩然大波,版主在对帖子过滤时却删除了一些冷静分析的帖子,只保留了无理谩骂的帖子,导致了事件的不断发酵。(大众网记者 王宗阳) |
关键词:人肉,网络暴力,逼宫,网络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用户,网络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