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发工作完成
长城网秦皇岛5月7日电(祖迪 记者 李兴双)今日记者从秦皇岛市人社局获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5号),自2014年7月1日起,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69号),自2015年1月1日起,秦皇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中央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再为每人每月补助5元,即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 截至4月28日,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补发工作全部完成,共涉及37.2982万人,合计金额4980.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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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天洋